狗·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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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起,仿佛聽得有人說我是仇貓的。

    那根據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貓》;這是自畫招供,當然無話可說,——但倒也毫不介意。

    一到今年,我可很有點擔心了。

    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筆墨的,寫了下來,印了出去,對于有些人似乎總是搔着癢處的時候少,碰着痛處的時候多。

    萬一不謹,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負有指導青年責任的前輩”之流,可就危險已極。

    為什麼呢?因為這些大腳色是“不好惹”的。

    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渾身發熱之後,做一封信登在報紙上,廣告道:“看哪!狗不是仇貓的麼?魯迅先生卻自己承認是仇貓的,而他還說要打‘落水狗’!”①這“邏輯”的奧義,即在用我的話,來證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說,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說二二得四,三三見九,也沒有一字不錯。

    這些既然都錯,則紳士口頭的二二得七,三三見千等等,自然就不錯了。

     我于是就間或留心着查考它們成仇的“動機”。

    這也并非敢妄學現下的學者以動機來褒貶作品的那些時髦,不過想給自己預先洗刷洗刷。

    據我想,這在動物心理學家,是用不着費什麼力氣的,可惜我沒有這學問。

    後來,在覃哈特博士(Dr.O.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國民童話》裡,總算發現了那原因了。

    據說,是這麼一回事:動物們因為要商議要事,開了一個會議,鳥、魚、獸都齊集了,單是缺了象。

    大家議定,派夥計去迎接它,拈到了當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

    “我怎麼找到那象呢?我沒有見過它,也和它不認識。

    ”它問。

    “那容易,”大衆說,“它是駝背的。

    ”狗去了,遇見一匹貓,立刻弓起脊梁來,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貓介紹給大家道:“象在這裡!”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

    從此以後,狗和貓便成了仇家。

     日爾曼人走出森林雖然還不很久,學術文藝卻已經很可觀,便是書籍的裝潢,玩具的工緻,也無不令人心愛。

    獨有這一篇童話卻實在不漂亮;結怨也結得沒有意思。

    貓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圖冒充,故意擺架子的,其咎卻在狗的自己沒眼力。

    然而原因也總可以算作一個原因。

    我的仇貓,是和這大大兩樣的。

     其實人禽之辨,本不必這樣嚴。

    在動物界,雖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樣舒适自由,可是噜蘇做作的事總比人間少。

    它們适性任情,對就對,錯就錯,不說一句分辯話。

    蟲蛆也許是不幹淨的,但它們并沒有自命清高;鸷禽猛獸以較弱的動物為餌,不妨說是兇殘的罷,但它們從來就沒有豎過“公理”“正義”的旗子,使犧牲者直到被吃的時候為止,還是一味佩服贊歎它們。

    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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