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秘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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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看得懂。

    但是這樣的做成一篇以至一部,是可以被稱為“學者”的,我想了半天,隻做得一句,所以隻配在雜志上投稿。

     我們的古之文學大師,就常常玩着這一手。

    班固先生的“紫色聲,餘分閏位”〔7〕,就将四句長句,縮成八字的;揚雄先生的“蠢迪檢柙”〔8〕,就将“動由規矩”這四個平常字,翻成難字的。

    《綠野仙蹤》記塾師詠“花”〔9〕,有句雲:“媳钗俏矣兒書廢,哥罐聞焉嫂棒傷。

    ”自說意思,是兒婦折花為钗,雖然俏麗,但恐兒子因而廢讀;下聯較費解,是他的哥哥折了花來,沒有花瓶,就插在瓦罐裡,以嗅花香,他嫂嫂為防微杜漸起見,竟用棒子連花和罐一起打壞了。

    這算是對于冬烘先生的嘲笑。

    然而他的作法,其實是和揚班并無不合的,錯隻在他不用古典而用新典。

    這一個所謂“錯”,就使《文選》之類在遺老遺少們的心眼裡保住了威靈。

     做得蒙胧,這便是所謂“好”麼?答曰:也不盡然,其實是不過掩了醜。

    但是,“知恥近乎勇”〔10〕,掩了醜,也就仿佛近乎好了。

    摩登女郎披下頭發,中年婦人罩上面紗,就都是蒙胧術。

    人類學家解釋衣服的起源有三說:一說是因為男女知道了性的羞恥心,用這來遮羞;一說卻以為倒是用這來刺激;還有一種是說因為老弱男女,身體衰瘦,露着不好看,蓋上一些東西,借此掩掩醜的。

    從修辭學的立場上看起來,我贊成後一說。

    現在還常有骈四俪六,典麗堂皇的祭文,挽聯,宣言,通電,我們倘去查字典,翻類書,剝去它外面的裝飾,翻成白話文,試看那剩下的是怎樣的東西呵!? 不懂當然也好的。

    好在那裡呢?即好在“不懂”中。

    但所慮的是好到令人不能說好醜,所以還不如做得它“難懂”:有一點懂,而下一番苦功之後,所懂的也比較的多起來。

    我們是向來很有崇拜“難”的脾氣的,每餐吃三碗飯,誰也不以為奇,有人每餐要吃十八碗,就鄭重其事的寫在筆記上;用手穿針沒有人看,用腳穿針就可以搭帳篷賣錢;一幅畫片,平淡無奇,裝在匣子裡,挖一個洞,化為西洋鏡,人們就張着嘴熱心的要看了。

    況且同是一事,費了苦功而達到的,也比并不費力而達到的的可貴。

    譬如到什麼廟裡去燒香罷,到山上的,比到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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