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1〕(複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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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歌〔2〕兄:

    來信收到了。

    你的消息,長虹〔3〕告訴過我幾句,大約四五句罷,但也可以說是知道大概了。

    “以為自己搶人是好的,搶我就有點不樂意”,你以為這是變壞了的性質麼?我想這是不好不壞,平平常常。所以你終于還不能證明自己是壞人。看看許多中國人罷,反對搶人,說自己願意施舍;我們也毫不見他去搶,而他家裡有許許多多别人的東西。

    迅四月二十三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五年五月八日開封《豫報》副刊。

    〔2〕高歌山西盂縣人,狂飙社成員。魯迅在北京世界語專門學校任教時的學生,當時與呂蘊儒、向培良等在河南開封編輯《豫報》副刊。

    〔3〕長虹高長虹,高歌之兄。參看本卷第207頁注〔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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