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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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四月二十七日接到向君〔2〕來信後,以為造謠是中國社會上的常事,我也親見過厭惡學校的人們,用了這一類方法來中傷各方面的,便寫好一封信,寄到《京副》〔3〕去。

    次日,兩位C君〔4〕來訪,說這也許并非謠言,而本地學界中人為維持學校起見,倒會雖然受害,仍加隐瞞,因為倘一張揚,則群衆不責加害者,而反指摘被害者,從此學校就會無人敢上;向君初到開封,或者不知底細;現在切實調查去了。

    我便又發一信,請《京副》将前信暫勿發表。

    五月二日Y君〔5〕來,通知我開封的信已轉,那确乎是事實。

    這四位都是我所相信的誠實的朋友,我又未曾親自調查,現既所聞不同,自然隻好姑且存疑,暫時不說什麼。

    但當我又寫信,去抽回前信時,則已經付印,來不及了。

    現在隻得在此聲明我所續得的矛盾的消息,以供讀者的參考。

     魯迅。

    五月四日。

     備考:那幾個女學生真該死(蔭棠) 開封女師範的幾個學生被奸緻命的事情,各報上已經登載了。

    而開封教育界對于此毫無一點表示,大概為的是她們真該死吧! 她們的校長欽定的規則,是在平常不準她們出校門一步;到星期日與紀念日也隻許她們出門兩點鐘。

    她們要是恪守規則,在悶的時候就該在校内大仙樓上憑覽一會,到後操場内散散步,誰教她們出門?即令出門了,去商場買東西是可以的,去朋友家瞧一瞧是可以的,是誰教她們去那荒無人迹的地方遊鐵塔?鐵塔雖則是極有名的古迹,隻可讓那督軍省長去憑覽,隻可讓名人學士去題名;說得低些,隻讓那些男學生們去頂上大呼小叫,她們女人那有遊覽的資格?以無資格去遊的人,而竟去遊,實屬僭行非分,豈不該死?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她們雖非為吃飯而失節,其失節則一,也是該死的!她們不幸遭到丘八的淩辱,即不啻她們的囪門上打上了“該死”的印子。

    回到學校,她們的師長,也許在表面上表示可憐的樣子,而他們的内眼中便不斷頭的映着那“該死”的影子,她們的同學也許規勸她們别生氣,而在背後未必不議着她們“該死”。

    設若她們不死,父母就許不以為女,丈夫就許不以為妻,仆婢就許不以為主;一切,一切的人,就許不以為人。

    她們處在這樣的環境之中,擡頭一看,是“該死”,低頭一想,是“該死”。

    “該死”的空氣使她們不能出氣,她們打算好了,唯有一死幹淨,唯有一死方可滌濾恥辱。

    所以,所以,就用那澀硬的繩子束在她們那柔軟的脖頸上,結果了她們的性命。

    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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