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人言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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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自殺了之後,也還可以給人想:“我雖然沒有阮玲玉的技藝,卻比她有勇氣,因為我沒有自殺”。

    化幾個銅元就發見了自己的優勝,那當然是很上算的。

    但靠演藝為生的人,一遇到公衆發生了上述的前兩種的感想,她就夠走到末路了。

    所以我們且不要高談什麼連自己也并不了然的社會組織或意志強弱的濫調,先來設身處地的想一想罷,那麼,大概就會知道阮玲玉的以為“人言可畏”,是真的,或人的以為她的自殺,和新聞記事有關,也是真的。

     但新聞記者的辯解,以為記載大抵采自經官的事實,卻也是真的。

    上海的有些介乎大報和小報之間的報章,那社會新聞,幾乎大半是官司已經吃到公安局或工部局去了的案件。

    但有一點壞習氣,是偏要加上些描寫,對于女性,尤喜歡加上些描寫;這種案件,是不會有名公巨卿在内的,因此也更不妨加上些描寫。

    案中的男人的年紀和相貌,是大抵寫得老實的,一遇到女人,可就要發揮才藻了,不是“徐娘半老,風韻猶存”,就是“豆蔻年華,玲珑可愛”。

    一個女孩兒跑掉了,自奔或被誘還不可知,才子就斷定道,“小姑獨宿,不慣無郎”,你怎麼知道?一個村婦再醮了兩回,原是窮鄉僻壤的常事,一到才子的筆下,就又賜以大字的題目道,“奇淫不減武則天”,這程度你又怎麼知道?這些輕薄句子,加之村姑,大約是并無什麼影響的,她不識字,她的關系人也未必看報。

    但對于一個智識者,尤其是對于一個出到社會上了的女性,卻足夠使她受傷,更不必說故意張揚,特别渲染的文字了。

    然而中國的習慣,這些句子是搖筆即來,不假思索的,這時不但不會想到這也是玩弄着女性,并且也不會想到自己乃是人民的喉舌。

    但是,無論你怎麼描寫,在強者是毫不要緊的,隻消一封信,就會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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