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來一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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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白話來代文言,即使有點不妥,反正也不過是小事情。
我雖然未曾在“孤桐先生”門下鑽,沒有看見滿桌滿床滿地的什麼德文書的榮幸,但偶然見到他所發表的“文言”,知道他于法律的不可恃,道德習慣的并非一成不變,文字語言的必有變遷,其實倒是懂得的。
懂得而照直說出來的,便成為改革者;懂得而不說,反要利用以欺瞞别人的,便成為“孤桐先生”及其“之流”。
他的保護文言,内骨子也不過是這樣。
如果我的檢驗是确的,那麼,“孤桐先生”大概也就染了《閑話》所謂“有些志士”的通病,為“老婆子女”所累了,此後似乎應該另買幾本德文書,來講究“節育”。
五月二十四日。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六年六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十一期。
〔2〕章士钊(行嚴)關于“二桃殺三士”的一段話,見他在一九二三年八月發表于上海《新聞報》的《評新文化運動》一文:“夫語以耳辨。
徒資口談。
文以目辨。
更貴成誦。
則其取音之繁簡連截。
有其自然。
不可強混。
如園有桃。
筆之于書。
詞義俱完。
今曰此于語未合也。
必曰園裡有桃子樹。
二桃殺三士。
譜之于詩。
節奏甚美。
今曰此于白話無當也。
必曰兩個桃子殺了三個讀書人。
是亦不可以已乎。
” 〔3〕《晏子春秋》撰人不詳。
内容是記載春秋時齊國大夫晏嬰(平仲)的言行。
這裡所引的一段,見該書卷二《谏》下。
〔4〕《梁父吟》亦作《梁甫吟》,樂府楚調曲名。
此篇系樂府古辭(舊題諸葛亮作,不确),魯迅上文所引“誰能為此謀?相國齊晏子。
”為詩中的最末兩句。
“相國”一作“國相”。
〔5〕“每下愈況”語見《莊子·知北遊》。
參看本卷第114頁注〔5〕。
〔6〕《“兩個桃子殺了三個讀書人”》一文,發表于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四日的《晨報副刊》(署名雪之),其時編輯為孫伏園;一九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才由徐志摩(即文中說的“詩哲”)編輯。
關于“逼死别人,掐死自己”的話,參看本卷第236頁注〔16〕。
〔7〕“睚眦之怨”意即小小的
我雖然未曾在“孤桐先生”門下鑽,沒有看見滿桌滿床滿地的什麼德文書的榮幸,但偶然見到他所發表的“文言”,知道他于法律的不可恃,道德習慣的并非一成不變,文字語言的必有變遷,其實倒是懂得的。
懂得而照直說出來的,便成為改革者;懂得而不說,反要利用以欺瞞别人的,便成為“孤桐先生”及其“之流”。
他的保護文言,内骨子也不過是這樣。
如果我的檢驗是确的,那麼,“孤桐先生”大概也就染了《閑話》所謂“有些志士”的通病,為“老婆子女”所累了,此後似乎應該另買幾本德文書,來講究“節育”。
五月二十四日。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六年六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十一期。
〔2〕章士钊(行嚴)關于“二桃殺三士”的一段話,見他在一九二三年八月發表于上海《新聞報》的《評新文化運動》一文:“夫語以耳辨。
徒資口談。
文以目辨。
更貴成誦。
則其取音之繁簡連截。
有其自然。
不可強混。
如園有桃。
筆之于書。
詞義俱完。
今曰此于語未合也。
必曰園裡有桃子樹。
二桃殺三士。
譜之于詩。
節奏甚美。
今曰此于白話無當也。
必曰兩個桃子殺了三個讀書人。
是亦不可以已乎。
” 〔3〕《晏子春秋》撰人不詳。
内容是記載春秋時齊國大夫晏嬰(平仲)的言行。
這裡所引的一段,見該書卷二《谏》下。
〔4〕《梁父吟》亦作《梁甫吟》,樂府楚調曲名。
此篇系樂府古辭(舊題諸葛亮作,不确),魯迅上文所引“誰能為此謀?相國齊晏子。
”為詩中的最末兩句。
“相國”一作“國相”。
〔5〕“每下愈況”語見《莊子·知北遊》。
參看本卷第114頁注〔5〕。
〔6〕《“兩個桃子殺了三個讀書人”》一文,發表于一九二三年九月十四日的《晨報副刊》(署名雪之),其時編輯為孫伏園;一九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才由徐志摩(即文中說的“詩哲”)編輯。
關于“逼死别人,掐死自己”的話,參看本卷第236頁注〔16〕。
〔7〕“睚眦之怨”意即小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