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所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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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監獄裡的拷打,是公然的秘密。

    上月裡,民權保障同盟〔2〕曾經提起了這問題。

     但外國人辦的《字林西報》就揭載了二月十五日的《北京通信》,詳述胡适博士曾經親自看過幾個監獄,“很親愛的”告訴這位記者,說“據他的慎重調查,實在不能得最輕微的證據,……他們很容易和犯人談話,有一次胡适博士還能夠用英國話和他們會談。

    監獄的情形,他(胡适博士——幹注)說,是不能滿意的,但是,雖然他們很自由的(哦,很自由的——幹注)訴說待遇的惡劣侮辱,然而關于嚴刑拷打,他們卻連一點兒暗示也沒有。

    ……” 我雖然沒有随從這回的“慎重調查”的光榮,但在十年以前,是參觀過北京的模範監獄的。

    雖是模範監獄,而訪問犯人,談話卻很不“自由”,中隔一窗,彼此相距約三尺,旁邊站一獄卒,時間既有限制,談話也不準用暗号,更何況外國話。

     而這回胡适博士卻“能夠用英國話和他們會談”,真是特别之極了。

    莫非中國的監獄竟已經改良到這地步,“自由”到這地步;還是獄卒給“英國話”吓倒了,以為胡适博士是李頓爵士的同鄉,很有來曆的緣故呢? 幸而我這回看見了《招商局三大案》〔3〕上的胡适博士的題辭: “公開檢舉,是打倒黑暗政治的唯一武器,光明所到,黑暗自消。

    ”(原無新式标點,這是我僭加的——幹注。

    ) 我于是大徹大悟。

    監獄裡是不準用外國話和犯人會談的,但胡适博士一到,就開了特例,因為他能夠“公開檢舉”,他能夠和外國人“很親愛的”談話,他就是“光明”,所以“光明”所到,“黑暗”就“自消”了。

    他于是向外國人“公開檢舉”了民權保障同盟,“黑暗”倒在這一面。

     但不知這位“光明”回府以後,監獄裡可從此也永遠允許别人用“英國話”和犯人會談否? 如果不準,那就是“光明一去,黑暗又來”了也。

     而這位“光明”又因為大學和庚款委員會〔4〕的事務忙,不能常跑到“黑暗”裡面去,在第二次“慎重調查”監獄之前,犯人們恐怕未必有“很自由的”再說“英國話”的幸福了罷。

     嗚呼,光明隻跟着“光明”走,監獄裡的光明世界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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