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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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承祿

    今年上海的過舊年,比去年熱鬧。

    文字上和口頭上的稱呼,往往有些不同:或者謂之“廢曆”〔2〕,輕之也;或者謂之“古曆”,愛之也。但對于這“曆”的待遇是一樣的:結賬,祀神,祭祖,放鞭炮,打馬将,拜年,“恭喜發财”!

    雖過年而不停刊的報章上,也已經有了感慨;〔3〕但是,感慨而已,到底勝不過事實。有些英雄的作家,也曾經叫人終年奮發,悲憤,紀念。但是,叫而已矣,到底也勝不過事實。中國的可哀的紀念太多了,這照例至少應該沉默;可喜的紀念也不算少,然而又怕有“反動分子乘機搗亂”〔4〕,所以大家的高興也不能發揚。幾經防遏,幾經淘汰,什麼佳節都被絞死,于是就覺得隻有這僅存殘喘的“廢曆”或“古曆”還是自家的東西,更加可愛了。那就格外的慶賀——這是不能以“封建的餘意”一句話,輕輕了事的。

    叫人整年的悲憤,勞作的英雄們,一定是自己毫不知道悲憤,勞作的人物。在實際上,悲憤者和勞作者,是時時需要休息和高興的。·古·埃·及·的·奴·隸·們,·有·時·也·會·冷·然·一·笑。·這·是·蔑·視·一·切·的·笑。·不·懂·得·這·笑·的·意·義·者,·隻·有·主·子·和·自·安·于·奴·才·生·活,·而·勞·作·較·少,·并·且·失·了·悲·憤·的·奴·才。我不過舊曆年已經二十三年了,這回卻連放了三夜的花爆〔5〕,使隔壁的外國人也“噓”了起來:這卻和花爆都成了我一年中僅有的高興。

    二月十五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七日《申報·自由談》。

    〔2〕“廢曆”指陰曆(或稱夏曆)。一九一二年(民國元年)一月二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通令各省廢除陰曆,改用陽曆。後來,國民黨政府又再三下過這樣的通令。

    〔3〕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三日(夏曆除夕),《申報号外·本埠增刊》臨時增加的副刊《不自由談》上有署名非人的《開場白》說:“編輯先生們辛苦了一年,在這幾天寒假裡頭,本想可以還我自由自在的身,寫寫意意,享幾天難得享到的幸福。不料突然地接到一道命令:說不但要出号外,并且要屁股兩排,沒有辦法,隻得再來放幾個屁。”

    〔4〕“反動分子乘機搗亂”參看《僞自由書·“多難之月”》及其注〔4〕。

    〔5〕花爆即花炮、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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