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書瑣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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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哈哈哈!”雖然有些普遍,但能否永久,卻很可疑,而且也不大像文學。

    于是高超的文學家〔4〕便自己定了一條規則,将不懂他的“文學”的人們,都推出“人類”之外,以保持其普遍性。

    文學還有别的性,他是不肯說破的,因此也隻好用這手段。

    然而這麼一來,“文學”存在,“人”卻不多了。

     于是而據說文學愈高超,懂得的人就愈少,高超之極,那普遍性和永久性便隻彙集于作者一個人。

    然而文學家卻又悲哀起來,說是吐血了,這真是沒有法子想。

     八月六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四年八月九日《申報·自由談》。

     〔2〕巴比塞的《外國話和本國話》,曾由沈端先譯為中文,載于一九三四年十月《社會月報》第一卷第五期。

     〔3〕“封建餘孽”在一九二八年關于革命文學的論争中,《創造月刊》第二卷第一期(一九二八年八月)載有杜荃(郭沫若)《文藝戰線上的封建餘孽》一文,說魯迅是“資本主義以前的一個封建餘孽”。

     〔4〕高超的文學家指梁實秋等人。

    如梁在《文學是有階級性的嗎?》(載一九二九年九月《新月》第二卷第六、七期)一文中鼓吹超階級的文學,說“文學是屬于全人類的”;但又宣傳文學隻能為少數人所享有,說“好的作品永遠是少數人的專利品。

    大多數永遠是蠢的永遠是與文學無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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