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相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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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輕所短”。

    凡批評家的對于文人,或文人們的互相評論,各各“指其所短,揚其所長”固可,即“掩其所短,稱其所長”亦無不可。

    然而那一面一定得有“所長”,這一面一定得有明确的是非,有熱烈的好惡。

    假使被今年新出的“文人相輕”這一個模模胡胡的惡名所吓昏,對于充風流的富兒,裝古雅的惡少,銷淫書的癟三,無不“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一律拱手低眉,不敢說或不屑說,那麼,這是怎樣的批評家或文人呢?——他先就非被“輕”不可的! 四月十四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五年五月《文學》月刊第四卷第五号“文學論壇”欄,署名隼。

     〔2〕“文人無行”一九三三年三月九日《大晚報》副刊《辣椒與橄榄》上刊有若谷的《惡癖》一文,文中把一些作家生活上的某些癖習都說成是“惡癖”,是“文人無行”的表現。

    參看《僞自由書·文人無文》及其備考。

     〔3〕“京派和海派”參看《花邊文學·“京派”與“海派”》和本書《“京派”和“海派”》及其注〔2〕。

     〔4〕“文人相輕”一九三五年一月《論語》第五十七期刊載林語堂的《做文與做人》一文,把文藝界的論争都說成是“文人相輕”。

    文中說:“文人好相輕,與女子互相評頭品足相同。

    ……于是白話派罵文言派,文言派罵白話派,民族文學派罵普羅,普羅罵第三種人,大家争營對壘,成群結黨,一槍一矛,街頭巷尾,報上屁股,互相臭罵……原其心理,都是大家要取媚于世。

    ” 〔5〕“真理哭了”此語出處未詳。

     〔6〕“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語見朱熹《中庸》第十三章注文。

     〔7〕到《文選》裡去找詞彙施蟄存在一九三三年十月八日《申報·自由談》發表的《〈莊子〉與〈文選〉》一文中說,他所以推薦這兩部書,是因為“從這兩部書中可以參悟一點做文章的方法,同時也可以擴大一點字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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