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于《文新》的意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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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新聞》所标榜的既然是Journalism〔2〕,雜亂一些當然是不免的。

    但即就Journalism而論,過去的五十期中,有時也似乎過于雜亂。

    例如說柏拉圖的《共和國》,泰納的《藝術哲學》都不是“文藝論”之類,〔3〕實在奇特的了不得,阿二阿三不是阿四,說這樣的話幹什麼呢? 還有“每日筆記”〔4〕裡,沒有影響的話也太多,例如誰在吟長詩,誰在寫傑作之類,至今大抵沒有後文。

    我以為此後要有事實出現之後,才登為是。

    至于誰在避暑,誰在出汗之類,是簡直可以不登的。

     各省,尤其是僻遠之處的文藝事件通信,是很要緊的,可惜的是往往亦有一回,後來就不知怎樣,但願常有接續的通信,就好。

     論文看起來太闆,要再做得花色一點。

     各國文藝界消息,要多,但又要寫得簡括。

    例如《蘇聯文學通信》〔5〕那樣的東西,我以為是很好的。

    但劉易士被打了一個嘴巴〔6〕那些,卻沒有也可以。

     此外也想不起什麼來了,也是雜亂得很,對不對,請酌為幸。

     魯迅。

    五月四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二年五月十六日《文藝新聞》第五十五号。

     《文新》,即《文藝新聞》,周刊,中國左翼作家聯盟領導的刊物,主辦人袁殊(即袁學易)。

    一九三一年三月十六日創刊于上海,一九三二年六月二十日被國民黨當局查禁,共出六十号。

    該刊創刊一周年時,曾廣泛征求意見,本篇即為此而寫。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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