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條“順”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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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眼睛或晶體并不見有若何之傷害,并且他們卵巢内所蓄之卵,亦不見有什麼特别之傷害,因為就他們以後所生的小兔看來,并沒有生而具殘缺不全之眼者。

    ” 這一段文章,也好像是頗“順”,可以懂得的。

    但仔細一想,卻不免不懂起來了。

    一,“髓質之晶體”是什麼?因為水晶體是沒有髓質皮質之分的。

    二,“代晶質”又是什麼?三,“透視外來的蛋白質”又是怎麼一回事?我沒有原文能對,實在苦惱得很,想來想去,才以為恐怕是應該改譯為這樣的——“他們先取兔眼内的制成漿狀(以便注射)的水晶體,注射于家禽,等到家禽感應了這外來的蛋白質(即漿狀的水晶體)而生‘抗晶質’(即抵抗這漿狀水晶體的物質)。

    然後再取其血清,而注射于懷孕之雌兔。

    ……” 以上不過随手引來的幾個例,此外情随事遷,忘卻了的還不少,有許多為我所不知道的,那自然就都溜過去,或者照樣錯誤地裝在我的腦裡了。

    但即此幾個例子,我們就已經可以決定,譯得“信而不順”的至多不過看不懂,想一想也許能懂,譯得“順而不信”的卻令人迷誤,怎樣想也不會懂,如果好像已經懂得,那麼你正是入了迷途了。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北鬥》第一卷第四期,署名長庚。

     〔2〕趙景深四川宜賓人,當時複旦大學教授,北新書局編輯。

    他在《讀書月刊》第一卷第六期(一九三一年三月)《論翻譯》一文中為誤譯辯解說:“我以為譯書應為讀者打算;換一句話說,首先我們應該注重于讀者方面。

    譯得錯不錯是第二個問題,最要緊的是譯得順不順。

    倘若譯得一點也不錯,而文字格裡格達,吉裡吉八,拖拖拉拉一長串,要折斷人家的嗓子,其害處當甚于誤譯。

    ……所以嚴複的‘信’‘達’‘雅’三個條件,我以為其次序應該是‘達’‘信’‘雅’。

    ” 〔3〕楊晉豪上海奉賢人,當時南京中央大學學生。

    他在《社會與教育》第二卷第二十二期(一九三一年九月)發表《從“翻譯論戰”說開去》一文,攻擊當時馬列主義著作和“普羅”文學理論的譯文“生硬”,“為許多人所不滿,看了喊頭痛,嘲之為天書”。

    又說“翻譯要‘信’是不成問題的,而第一要件是要‘達’!” 〔4〕《萬有文庫》商務印書館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四年間出版的大型叢書,收入中外著作兩千餘種,共四千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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