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論“文人相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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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回沒有提到,魏金枝先生的大文《分明的是非和熱烈的好惡》裡,還有一點很有意思的文章。

    他以為現在“往往有些具着兩張面孔的人”,重甲而輕乙;他自然不至于主張文人應該對誰都打拱作揖,連稱久仰久仰的,隻因為乙君原是大可欽敬的作者。

    所以甲乙兩位,“此時此際,要談是非,就得易地而處”,甲說你的甲話,乙呢,就覺得“非中之是,……正勝過于似是之非,因為其猶講交友之道,而無門閥之分”,把“門閥”留給甲君,自去另找講交道的“朋友”,即使沒有,竟“與麻瘋病菌為伍,……也比被實際上也做着騙子屠夫的所誘殺脔割,較為心願”了。

     這擁護“文人相輕”的情境,是悲壯的,但也正證明了現在一般之所謂“文人相輕”,至少,是魏先生所擁護的“文人相輕”,并不是因為“文”,倒是為了“交道”。

    朋友乃五常〔2〕之一名,交道是人間的美德,當然也好得很。

    不過騙子有屏風,屠夫有幫手,在他們自己之間,卻也叫作“朋友”的。

    “必也正名乎”〔3〕,好名目當然也好得很。

    隻可惜美名未必一定包着美德。

    “翻手為雲覆手雨,紛紛輕薄何須數,君不見管鮑貧時交,此道今人棄如土!”〔4〕這是李太白先生罷,就早已“感慨系之矣”,更何況現在這洋場——古名“彜場”——的上海。

    最近的《大晚報》的副刊上就有一篇文章〔5〕在通知我們要在上海交朋友,說話先須漂亮,這才不至于吃虧,見面第一句,是“格位(或‘迪個’)朋友貴姓?”此時此際,這“朋友”兩字中還未含有任何利害,但說下去,就要一步緊一步的顯出愛憎和取舍,即決定共同玩花樣,還是用作“阿木林”〔6〕之分來了。

    “朋友,以義合者也。

    ”古人确曾說過的,然而又有古人說:“義,利也。

    ”〔7〕嗚呼! 如果在冷路上走走,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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