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論“文人相輕”——明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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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布爾喬亞”,或“破鑼”,或“無政府主義者”,或“利己主義者”……等等;而且怕一個不夠緻命,又連用些什麼“無政府主義封建餘孽”或“布爾喬亞破鑼利己主義者”;怕一人說沒有力,約朋友各給他一個;怕說一回還太少,一年内連給他幾個:時時改換,個個不同。

    這舉棋不定,就因為觀察不精,因而品題也不确,所以即使用盡死勁,流完大汗,寫了出去,也還是和對方不相幹,就是用漿糊粘在他身上,不久也就脫落了。

    汽車夫發怒,便罵洋車夫阿四一聲“豬猡”,頑皮孩子高興,也會在賣炒白果阿五的背上畫一個烏龜,雖然也許博得市儈們的一笑,但他們是決不因此就得“豬猡阿四”或“烏龜阿五”的诨名的。

    此理易明:因為不切帖。

     五四時代的所謂“桐城謬種”和“選學妖孽”〔6〕,是指做“載飛載鳴”〔7〕的文章和抱住《文選》尋字彙的人們的,而某一種人确也是這一流,形容惬當,所以這名目的流傳也較為永久。

    除此之外,恐怕也沒有什麼還留在大家的記憶裡了。

    到現在,和這八個字可以匹敵的,或者隻好推“洋場惡少”和“革命小販”〔8〕了罷。

    前一聯出于古之“京”,後一聯出于今之“海”。

     創作難,就是給人起一個稱号或诨名也不易。

    假使有誰能起颠撲不破的诨名的罷,那麼,他如作評論,一定也是嚴肅正确的批評家,倘弄創作,一定也是深刻博大的作者。

     所以,連稱号或诨名起得不得法,也還是因為這班“朋友”的不“文”。

    ——“再亮些!” 八月十四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五年九月《文學》月刊第五卷第三号“文學論壇”欄,署名隼。

     〔2〕指劉大傑标點、林語堂校閱的《袁中郎全集》和施蟄存編選、周作人題簽的《晚明二十家小品》。

     〔3〕果戈理誇俄國人善給别人起名号在《死魂靈》第五章末尾,作者有一段關于诨名的議論:“俄羅斯國民的表現法,是有一種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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