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發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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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雍容地越過了折疊往下流。

     這時我無端有些感慨,心裡想,大家現在都說“災官”“災官”,殊不知“心廣體胖”的還不在少呢。

    便是兩三年前教員正嚷索薪的時候,學校的教員豫備室裡也還有人因為吃得太飽了,咳的一聲,胃中的氣體從嘴裡反叛出來。

     走出外間,那一位和我差不多大的官還在,便拉住他發牢騷。

     “你們怎麼又鬧這些玩藝兒了?”我說。

     “這是他的意思……。

    ”他和氣地回答,而且笑嘻嘻的。

     “生病的怎麼辦呢?放在門闆上擡來麼?” “他說:這些都另法辦理……。

    ” 我是一聽便了然的,隻是在“門——衙門之門——外漢”怕不易懂,最好是再加上一點注解。

    這所謂“他”者,是指總長或次長而言。

    此時雖然似乎所指頗蒙胧,但再掘下去,便可以得到指實,但如果再掘下去,也許又要更蒙胧。

    總而言之,薪水既經到手,這些事便應該“适可而止,毋貪心也”的,否則,怕難免有些危機。

    即如我的說了這些話,其實就已經不大妥。

     于是我退出花廳,卻又遇見幾個舊同事,閑談了一回。

    知道還有“戊組”,是發給已經死了的人的薪水的,這一組大概無須“親領”。

    又知道這一回提出“親領”律者,不但“他”,也有“他們”在内。

    所謂“他們”者,粗粗一聽,很像“索薪會”的頭領們,但其實也不然,因為衙門裡早就沒有什麼“索薪會”,所以這一回當然是别一批新人物了。

     我們這回“親領”的薪水,是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份的。

     因此,事前就有了兩種學說。

    一,即作為十三年二月的薪水發給。

    然而還有新來的和新近加俸的呢,可就不免有向隅之感。

    于是第二種新學說自然起來:不管先前,隻作為本年六月份的薪水發給。

    不過這學說也不大妥,隻是“不管先前”這一句,就很有些疵病。

     這個辦法,先前也早有人苦心經營過。

    去年章士钊将我免職之後,自以為在地位上已經給了一個打擊,連有些文人學士們也喜得手舞足蹈。

    然而他們究竟是聰明人,看過“滿床滿桌滿地”的德文書的,即刻又悟到我單是抛了官,還不至于一敗塗地,因為我還可以得欠薪,在北京生活。

    于是他們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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