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貓·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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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肯等到我寫完字。

     現在已經記不分明,這樣地大約有一兩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謂“若有所失”。

    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遊行的,或桌上,或地上。

    而這一日卻大半天沒有見,大家吃午飯了,也不見它走出來,平時,是一定出現的。

    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沒有見。

     長媽媽,一個一向帶領着我的女工,也許是以為我等得太苦了罷,輕輕地來告訴我一句話。

    這即刻使我憤怒而且悲哀,決心和貓們為敵。

    她說:隐鼠是昨天晚上被貓吃去了! 當我失掉了所愛的,心中有着空虛時,我要充填以報仇的惡念! 我的報仇,就從家裡飼養着的一匹花貓起手,逐漸推廣,至于凡所遇見的諸貓。

    最先不過是追趕,襲擊;後來卻愈加巧妙了,能飛石擊中它們的頭,或誘入空屋裡面,打得它垂頭喪氣。

    這作戰繼續得頗長久,此後似乎貓都不來近我了。

    但對于它們縱使怎樣戰勝,大約也算不得一個英雄;況且中國畢生和貓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戰績,還是全部省略了罷。

     但許多天之後,也許是已經經過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個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實并非被貓所害,倒是它緣着長媽媽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腳踏死了。

     這确是先前所沒有料想到的。

    現在我已經記不清當時是怎樣一個感想,但和貓的感情卻終于沒有融和;到了北京,還因為它傷害了兔的兒女們,便舊隙夾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

    “仇貓”的話柄,也從此傳揚開來。

    然而在現在,這些早已是過去的事了,我已經改變态度,對貓頗為客氣,倘其萬不得已,則趕走而已,決不打傷它們,更何況殺害。

    這是我近幾年的進步。

    經驗既多,一旦大悟,知道貓的偷魚肉,拖小雞,深夜大叫,人們自然十之九是憎惡的,而這憎惡是在貓身上。

    假如我出而為人們驅除這憎惡,打傷或殺害了它,它便立刻變為可憐,那憎惡倒移在我身上了。

    所以,目下的辦法,是凡遇貓們搗亂,至于有人讨厭時,我便站出去,在門口大聲叱曰:“噓!滾!”小小平靜,即回書房,這樣,就長保着禦侮保家的資格。

    其實這方法,中國的官兵就常在實做的,他們總不肯掃清土匪或撲滅敵人,因為這麼一來,就要不被重視,甚至于因失其用處而被裁汰。

    我想,如果能将這方法推廣應用,我大概也總可望成為所謂“指導青年”的“前輩”的罷,但現下也還未決心實踐,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一九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注釋: ①這是陳源《緻志摩》一文中的話。

    本文以及《朝花夕拾》中的其它篇章都多處引用陳源文章中的語句譏諷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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