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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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第三篇講《二十四孝》的開頭,說北京恐吓小孩的“馬虎子”應作“麻胡子”,是指麻叔謀,而且以他為胡人。

    現在知道是錯了,“胡”應作“祜”,是叔謀之名,見唐人李濟翁做的《資暇集》卷下,題雲《非麻胡》。

    原文如次:-- 俗怖嬰兒曰:麻胡來!不知其源者,以為多髯之神而驗刺者,非也。

    隋将軍麻祜,性酷虐,炀帝令開汴河,威棱既盛,至稚童望風而畏,互相恐吓曰:麻祜來!稚童語不正,轉祜為胡。

    隻如憲宗朝泾将郝(王比),蕃中皆畏憚,其國嬰兒啼者,以〖王比〗怖之則止。

    又,武宗朝,闾閻孩孺相脅雲:薛尹來!鹹類此也。

    況《魏志》載張文遠遼來之明證乎?(原注:麻祜廟在睢陽。

    鹿阝方節度李丕即其後。

    丕為重建碑。

    ) 原來我的識見,就正和唐朝的“不知其源者”相同,贻譏于千載之前,真是咎有應得,隻好苦笑。

    但又不知麻祜廟碑或碑文,現在尚在睢陽或存于方志中否?倘在,我們當可以看見和小說《開河記》所載相反的他的功業。

     因為想尋幾張插畫,常維鈞兄給我在北京搜集了許多材料,有幾種是為我所未曾見過的。

    如光緒己卯(1879)肅州胡文炳作的《二百□(形似“冊”,四十)孝圖》--原書有注雲:“冊讀如習。

    ”我真不解他何以不直稱四十,而必須如此麻煩--即其一。

    我所反對的“郭巨埋兒”,他于我還未出世的前幾年,已經删去了。

    序有雲:-- ……坊間所刻《二十四孝》,善矣。

    然其中郭巨埋兒一事,揆之天理人情,殊不可以訓。

    ……炳竊不自量,妄為編輯。

    凡矯枉過正而刻意求名者,概從割愛;惟擇其事之不詭于正,而人人可為者,類為六門。

    …… 這位肅州胡老先生的勇決,委實令我佩服了。

    但這種意見,恐怕是懷抱者不乏其人,而且由來已久的,不過大抵不敢毅然删改,筆之于書。

    如同治十一年(1872)刻的《百孝圖》,前有紀常鄭績序,就說: ……況迩來世風日下,沿習澆漓,不知孝出天性自然,反以孝作另成一事。

    且擇古人投爐埋兒為忍心害理,指割股抽腸為損親遺體。

    殊未審孝隻在乎心,不在乎迹。

    盡孝無定形,行孝無定事。

    古之孝者非在今所宜,今之孝者難泥古之事。

    因此時此地不同,而其人其事各異,求其所以盡孝之心則一也。

    子夏曰:事父母能竭其力。

    故孔門問孝,所答何嘗有同然乎?…… 則同治年間就有人以埋兒等事為“忍心害理”,灼然可知。

    至于這一位“紀常鄭績”先生的意思,我卻還是不大懂,或者象是說:這些事現在可以不必學,但也不必說他錯。

     這部《百孝圖》的起源有點特别,是因為見了“粵東顔子”的《百美新詠》而作的。

    人重色而己重孝,衛道之盛心可謂至矣。

    雖然是“會稽俞葆真蘭浦編輯”,與不佞有同鄉之誼,--但我還隻得老實說:不大高明。

    例如木蘭從軍的出典,他注雲:“隋史”。

    這樣名目的書,現今是沒有的;倘是《隋書》,那裡面又沒有木蘭從軍的事。

     而中華民國九年(1920),上海的書店卻偏偏将它用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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