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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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請願的事,我一向就不以為然的,但并非因為怕有三月十八日那樣的慘殺。

    那樣的慘殺,我實在沒有夢想到,雖然我向來常以“刀筆吏”的意思來窺測我們中國人。

    我隻知道他們麻木,沒有良心,不足與言,而況是請願,而況又是徒手,卻沒有料到有這麼陰毒與兇殘。

    能逆料的,大概隻有段祺瑞,賈德耀〔2〕,章士钊和他們的同類罷。

    四十七個男女青年的生命,完全是被騙去的,簡直是誘殺。

     有些東西——我稱之為什麼呢,我想不出——說:群衆領袖應負道義上的責任〔3〕。

    這些東西仿佛就承認了對徒手群衆應該開槍,執政府前原是“死地”,死者就如自投羅網一般。

     群衆領袖本沒有和段祺瑞等輩心心相印,也未曾互相鈎通,怎麼能夠料到這陰險的辣手。

    這樣的辣手,隻要略有人氣者,是萬萬豫想不到的。

     我以為倘要鍛煉〔4〕群衆領袖的錯處,隻有兩點:一是還以請願為有用;二是将對手看得太好了。

     二 但以上也仍然是事後的話。

    我想,當這事實沒有發生以前,恐怕誰也不會料到要演這般的慘劇,至多,也不過獲得照例的徒勞罷了。

    隻有有學問的聰明人能夠先料到,承認凡請願就是送死。

     陳源教授的《閑話》說:“我們要是勸告女志士們,以後少加入群衆運動,她們一定要說我們輕視她們,所以我們也不敢來多嘴。

    可是對于未成年的男女孩童,我們不能不希望他們以後不再參加任何運動。

    ”(《現代評論》六十八)為什麼呢?因為參加各種運動,是甚至于像這次一樣,要“冒槍林彈雨的險,受踐踏死傷之苦”的。

     這次用了四十七條性命,隻購得一種見識:本國的執政府前是“槍林彈雨”的地方,要去送死,應該待到成年,出于自願的才是。

     我以為“女志士”和“未成年的男女孩童”,參加學校運動會,大概倒還不至于有很大的危險的。

    至于“槍林彈雨”中的請願,則雖是成年的男志士們,也應該切切記住,從此罷休! 看現在竟如何。

    不過多了幾篇詩文,多了若幹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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