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論“文人相輕”——二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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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在那裡的原已寥寥無幾,真有些像耆英會裡的一百多歲的老太婆,居然會活到現在,連“民之父母”也覺得希奇古怪。

    而且她還會穿針,就尤其希奇古怪,使街頭巷尾弄得鬧嚷嚷。

    然而呀了,這其實是為了奉旨旌表的緣故,如果一個十六七歲的漂亮姑娘登台穿起針來,看的人也決不會少的。

    誰有“賣老”的嗎?一遇到少的俏的就倒。

     不過中國的文壇雖然幼稚,昏暗,卻還沒有這麼簡單;讀者雖說被“養成一種‘看熱鬧’的情趣”〔11〕,但有辨别力的也不少,而且還在多起來。

    所以專門“賣老”,是不行的,因為文壇究竟不是養老堂,又所以專門“賣俏”,也不行的,因為文壇究竟也不是妓院。

     二賣俱非,由非見是,混沌之輩,以為兩傷。

     九月十二日。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五年十月《文學》月刊第五卷第四号“文學論壇”欄,署名隼。

     〔2〕太陽社文學團體,一九二七年下半年在上海成立,主要成員有蔣光慈、錢杏邨、孟超等,提倡革命文學。

    在關于革命文學的論争中,該社和創造社都曾奚落過魯迅年老。

     〔3〕“倚老賣老”《星火》第一卷第四期(一九三五年八月)刊有署名巴山(楊邨人)的《文壇三家》一文,就《文壇三戶》含沙射影地攻擊魯迅:“這一種版稅作家,名利雙收,倚老賣老。

    ” 〔4〕指邵洵美。

    他在自辦的《十日談》旬刊第二期(一九三三年八月二十日)發表文章,攻擊有些人“總是因為沒有飯吃,或是有了飯吃不飽”,所以作文賣稿的。

    他自己卻靠嶽家官僚資本家盛宣懷的錢開書店,辦刊物。

    魯迅在《登龍術拾遺》中曾諷刺他“有富嶽家,有闊太太,用賠嫁錢,作文學資本”,不久,《中央日報》上就刊出署名“聖閑”的《“女婿”的蔓延》一文,攻擊魯迅說:“狐狸吃不到葡萄,說葡萄是酸的,自己娶不到富妻子,于是對于一切有富嶽家的人發生了妒忌”。

    參看《準風月談·後記》。

     〔5〕指楊邨人、杜衡等辦的《星火》月刊。

    該刊創刊号所載《〈星火〉前緻詞》中說,當時“文壇已經被壟斷”,“在目前這充滿了黑暗的文壇上,形成了軍閥割據似的局面的文壇上,并不是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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