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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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角 近來的日報上作興附“專刊”,有講醫藥的,有講文藝的,有談跳舞的;還有“大學生專刊”,“中學生專刊”,自然也有“小學生”和“兒童專刊”;隻有“幼稚園生專刊”和“嬰兒專刊”,我還沒有看見過。

     九月二十七日,偶然看《申報》,遇到了《兒童專刊》,其中有一篇叫作《救救孩子!》,還有一篇“兒童作品”,教小朋友不要看無用的書籍,如果有工夫,“可以看些有用的兒童刊物,或則看看星期日《申報》出版的《兒童專刊》,那是可以增進我們兒童知識的”。

     在手裡的就是這《兒童專刊》,立刻去看第一篇。

    果然,發見了不忍删節的應時的名文:小學生們應有的認識夢蘇最近一個月中,四川的成都,廣東的北海,湖北的漢口,以及上海公共租界上,連續出了不幸的案件,便是日本僑民及水兵的被人殺害,國交顯出分外嚴重的不安。

     小朋友對于這種不幸的案件,作何感想?于我們民族前途的關系是極大的。

     國際的交涉,在非常時期,做國民的不可沒有抗敵禦侮的精神;但國交尚在常态的時期,卻絕對不可有傷害外僑的越軌行動。

    倘若以個人的私忿,而殺害外僑,這比較殺害自國人民,罪加一等。

    因為被殺害的雖然是絕少數人,但會引起别國的誤會,加重本國外交上的困難;甚至發生意外的糾紛,把整個民族複興運動的步驟亂了。

     這種少數人無意識的軌外行動,實是國法的罪人,民族的敗類。

    我們當引為大戒。

    要知道這種舉動,和戰士在戰争時的殺敵緻果,功罪是絕對相反的。

     小朋友們!試想我們住在國外的僑民,倘使被别國人非法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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