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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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聽說國民黨在通緝我了,我便躲起來。

    此後又加入了左翼作家聯盟〔10〕,民權同盟〔11〕。

    到今年,我的一九二六年以後出版的譯作,幾乎全被國民黨所禁止。

     我的工作,除翻譯及編輯的不算外,創作的有短篇小說集二本,散文詩一本,回憶記一本,論文集一本,短評八本,《中國小說史略》一本。

     〔1〕本篇據手稿編入,原無标題,當寫于一九三四年三、四月間。

     當時魯迅正和茅盾一起應美國人伊羅生之托選編一部題名《草鞋腳》的中國現代短篇小說集。

    該書計劃收入各入選作者的小傳。

    本篇即為此而寫。

     〔2〕魯迅于一九○九年七、八月間回國,同年九月在杭州浙江兩級師範學堂任日籍教員的翻譯,同時講授生理學和化學。

     〔3〕紹興中學即紹興府中學堂。

    一九一○年九月,魯迅到該校任監學兼生物教員。

    監學,負責管理學生的職員,一般也兼任教學工作。

     〔4〕魯迅于一九一一年十一月紹興光複後任山會師範學堂監督(校長)。

    一九一二年初該校改名為紹興師範學校。

     〔5〕指王金發(1882—1915),名逸,字季高,浙江嵊縣人。

    浙東洪門會平陽黨首領,後由陶成章介紹加入光複會。

    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任紹興軍政分府都督。

    “二次革命”失敗後,在一九一五年七月被袁世凱的走狗浙江督軍朱瑞殺害于杭州。

    一九一二年,因魯迅支持的《越铎日報》對軍政分府的弊端有所批評,曾出現過王金發要派人暗殺魯迅的傳言。

    參看《朝花夕拾·範愛農》。

     〔6〕《新青年》綜合性月刊,“五四”時期倡導新文化運動、傳播馬克思主義的重要刊物,陳獨秀主編。

    一九一五年九月創刊于上海。

    第一卷名《青年雜志》,第二卷起改名《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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