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子計然》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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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書》《藝文志》:《範子計然》十五卷,範蠡問,計然答。

    列農家。

    馬總《意林》〔2〕:《範子》十二卷,注雲,并是陰陽曆數也。

    《漢書》《藝文志》有《範蠡》二篇,在兵權家,非一書。

    《隋志》亦不載計然。

    然賈思勰《齊民要術》〔3〕已引其說,則出于後魏以前,雖非蠡作,要為秦漢時故書,《隋志》蓋偶失之。

    計然者,徐廣《史記音義》雲範蠡師也,名研〔4〕。

    顔師古《漢書》注雲:一号計研,其書有《萬物錄》,著五方所出,皆直述之。

    事見《皇覽》及《中經簿》。

    又《吳越春秋》及《越絕》并作計倪。

    此則倪,研及然聲皆相近,實一人耳。

     〔5〕案本書言計然以越王鳥喙,不可同利,未嘗仕越〔6〕。

    而《越絕》記計倪官卑年少,其居在後,《吳越春秋》又在八大夫之列,出處畫然不同。

    意計然,計倪自為兩人,未可以音近合之。

    又鄭樵《通志》《氏族略》引《範蠡傳》:蠡師事計然。

    姓宰氏,字文子。

     〔7〕章宗源〔8〕以辛為宰氏之誤。

    《漢志》農家有《宰氏》十七篇,或即此,然不能詳。

    審谛逸文,有論“天道”及“九宮”“九田”,亦時著蠡問者,與馬總所載《範子》合;又有言庶物所出及價直者,與師古所謂《萬物錄》合。

    蓋《唐志》著錄合此二分,故有十五篇,而馬總,顔罶各舉一分,所述遂見殊異,實為一書。

    今别其論陰陽記方物者為上下卷,計倪《内經》〔9〕亦先陰陽後貨物,殆計然之書例本如此,而二人相栶,亦自漢已然,故《越絕》即計〔10〕以計然為計倪之說矣。

     ※※※ 〔1〕本篇據手稿編入,寫作時間未詳。

    原無标點。

     《範子計然》,魯迅輯本兩卷,據《史記》、《後漢書》、《藝文類聚》、《大觀本草》等二十種古籍校錄而成,共一二一則。

    未印行。

     〔2〕馬總(?—823)字會元(一作元會),唐代扶風(今陝西岐山)人。

    官至戶部尚書。

    《意林》,周秦以來諸家著作雜錄,今本五卷,共收七十一家。

     〔3〕賈思勰後魏齊郡益都(今屬山東)人,官高陽太守。

    《齊民要術》,古農書,十卷。

    卷三、卷四引有《範子計然》論“五谷”和介紹“蜀椒”的文字。

     〔4〕徐廣(352—425)字野民,東晉東莞姑幕(今江蘇常州)人,官至中散大夫。

    《史記音義》,《隋書·經籍志》著錄十二卷,新、舊《唐志》著錄十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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