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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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獻”田産等手段獲釋。

    脫身後到北京任袁世凱總統府的秘書,一九一三年二次革命失敗後,他“捐獻”的田産即由袁世凱下令發還,不久他又參與朱瑞殺害王金發的謀劃。

    按秋瑾案的告密者是紹興劣紳胡道南,他在一九○八年被革命黨人處死。

     ⒁模範的名城指無錫。

    陳西滢在《現代評論》第二卷第三十七期(一九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發表的《閑話》中說:“無錫是中國的模範縣”。

     ⒂楊蔭榆(?—1938)江蘇無錫人,曾留學美國,一九二四年任北京女子師範大學校長。

    她依附北洋軍閥,壓迫學生,是當時推行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奴化教育的代表人物之一。

     ⒃“犯而不校”這是孔丘弟子曾參的話,見《論語·泰伯》。

     ⒄“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摩西的話,見《舊約·申命記》:“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

    ” ⒅“投石下井”俗作“落井下石”,語出唐代韓愈的《柳子厚墓志銘》:“一旦臨小利害,僅如毛發,比反眼若不相識,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擠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

    ”林語堂在《插論語絲的文體——穩健、罵人、及費厄潑賴》一文中說:“不肯下井投石即帶有費厄潑賴之意”。

     ⒆“請君入甕”是唐朝酷吏周興的故事,見《資治通鑒》卷二○四則天後天授二年:“或告文昌右丞周興與丘神崔通謀,太後命來俊臣鞫之,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謂興曰:‘囚多不承,當為何法?’興曰:‘此甚易耳!取大甕,以炭四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甕,火圍如興法,因起謂興曰:‘有内狀推兄,請兄入此甕!’興惶恐叩頭服罪。

    ” ⒇“黨同伐異”語見《後漢書·黨锢傳序》。

    意思是糾合同夥,攻擊異己。

    陳西滢曾在《現代評論》第三卷第五十三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的《閑話》中用此語影射攻擊魯迅:“中國人是沒有是非的。

    ……凡是同黨,什麼都是好的,凡是異黨,什麼都是壞的。

    ”同時又标榜他們自己:“在‘黨同伐異’的社會裡,有人非但攻擊公認的仇敵,還要大膽的批評自己的朋友。

    ” (21)“婆理”對“公理”而言,陳西滢等人在女師大風潮中,竭力為楊蔭榆辯護,後又組織“教育界公理維持會”,反對女師大複校。

    這裡所說的“紳士們”,即指他們。

    參看《華蓋集·“公理”的把戲》。

     (22)清流指東漢末年的太學生郭泰、賈彪和大臣李膺、陳蕃等人。

    他們聯合起來批評朝政,暴露宦官集團的罪惡,于漢桓帝延熹九年(166)為宦官所誣陷,以結黨為亂的罪名遭受捕殺,十餘年間,先後四次被殺戮、充軍和禁锢的達七八百人,史稱“黨锢之禍”。

    東林,指明末的東林黨。

    主要人物有顧憲成、高攀龍等。

    他們聚集在無錫東林書院講學,議論時政,批評人物,對輿論影響很大。

    在朝的一部分比較正直的官吏,也和他們互通聲色,形成了一個以上層知識分子為主的政治集團。

    明天啟五年(1625)他們為宦官魏忠賢所屠殺,被害者數百人。

     (23)“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語見朱熹在《中庸》第十三章的注文。

     (24)燧人氏我國傳說中最早鑽木取火的人,遠古的“三皇”之一。

     (25)“求仁得仁又何怨”語見《論語·述而》。

     (26)劉百昭湖南武岡人,曾任北洋政府教育部專門教育司司長。

    一九二五年八月,章士钊解散女師大,另立女子大學,派劉百昭前往籌辦,劉于二十二日雇用流氓女丐毆打女師大學生,并将她們強拉出校。

     (27)一九二五年十一月,女師大學生鬥争勝利,宣告複校,仍回原址上課。

    這時,陳西滢在《現代評論》第三卷第五十四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發表的《閑話》中,說了這裡所引的話,鼓動女子大學學生占據校舍,破壞女師大複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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