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探春興利除宿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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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玉去年來京前父母均已亡故,而去年冬天師父圓寂前有遺言,說她“衣食起居不宜回鄉”。

    六十三回邢岫煙說過去曾和她做過十年鄰居,租的就是妙玉修行的蟠香寺的房子,所認的字都是她傳授的。

    由此可見,妙玉被迫出家時還不到10歲。

    妙玉之所以“不宜回鄉”,據邢岫煙說是由于“不合時宜,權勢不容”。

    所以清高,不同流俗,不趨權勢。

    大觀園剛剛建造完畢,采訪聘買得十個小尼姑、小道姑,林之孝家的請她時,她說:“侯門公府,必以貴勢壓人,我再不去的。

    ”是王夫人命人下了帖子備車轎去請,她這才來的。

    她的仕宦家庭出身和被迫出家,是帶發而不是落發修行,以及兩個“不宜”所反映的個性,這三個方面是我們解讀妙玉藝術形象的三把鑰匙。

     我們要從妙玉的心理創傷的角度去看待她的脾氣。

    她之所以怪癖如此,是三個因素造成的:一是從小多病且嬌生慣養,二是被迫出家,三是不能還鄉。

     正因為她自己出身于官宦之家,家中非常有錢,因此很可能嬌縱任性,又兼自幼多病,脾氣就比較大。

    她又格外有才,所以一般人就不入她的眼目。

     一般說女子“才貌雙全”,表示條件優越。

    而妙玉則是“才财貌三全”:她除了容貌美麗,才華橫溢,還廣有錢财。

    這從“栊翠庵茶品梅花雪”中她拿出來招待賈母等一大批客人的茶凹晶館聯詩悲寂寞具就足以看出。

    這些連賈府也未必拿得出來的希世珍品決不會是她的師傅傳給她的,而是她家中原有之物,父母雙亡後她帶來的。

     為什麼妙玉“不宜”回故鄉蘇州去?她究竟因為什麼原因為“權勢不容”?事情發生在什麼時候?這個問題看來需要做一點小小的考證。

     人們各有自己的個性,大觀園的住戶們自然也不會例外。

    不過妙玉的個性,用北京話來說就是有些“個色”,太特别而且不大讨人喜歡。

    在金陵十二钗中,妙玉也是惟一和賈府沒有血緣關系的人。

    但是在判詞和《紅樓夢曲》顯示的十二钗的位置上,她卻相當靠前,在黛玉、寶钗、元春、探春、湘雲之後居第六位,正好在中間,甚至在王熙鳳和李纨之前。

    由此可見曹雪芹對這個人物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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