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官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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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天下所聽。

    用得正人,為善者皆勸;誤用惡人,不善者競進。

    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戒懼。

    故知賞罰不可輕行,用人彌須慎擇。

    ”征對曰:“知人之事,自古為難,故考績黜陟,察其善惡。

    今欲求人,必須審訪其行。

    若知其善,然後用之,設令此人不能濟事,隻是才力不及,不為大害。

    誤用惡人,假令強幹,為害極多。

    但亂世惟求其才,不顧其行。

    太平之時,必須才行俱兼,始可任用。

    ” 貞觀十一年,侍禦史馬周上疏曰:“治天下者以人為本,欲令百姓安樂,惟在刺史、縣令。

    縣令既衆,不可皆賢,若每州得良刺史,則合境蘇息。

    天下刺史悉稱聖意,則陛下可端拱岩廊之上,百姓不慮不安。

    自古郡守、縣令,皆妙選賢德,欲有遷擢為将相,必先試以臨人,或從二千石入為丞相及司徒、太尉者。

    朝廷必不可獨重内臣,外刺史、縣令,遂輕其選。

    所以百姓未安,殆由于此。

    ”太宗因謂侍臣曰:“刺史朕當自簡擇;縣令诏京官五品已上,各舉一人。

    ” 貞觀十一年,治書侍禦史劉洎以為左右丞宜特加精簡,上疏曰:“臣聞尚書萬機,實為政本,伏尋此選,授任誠難。

    是以八座比于文昌,二丞方于管轄,爰至曹郎,上應列宿,苟非稱職,竊位興譏。

    伏見比來尚書省诏敕稽停,文案壅滞,臣誠庸劣,請述其源。

    貞觀之初,未有令、仆,于時省務繁雜,倍多于今。

    而左丞戴胄、右丞魏征并曉達吏方,質性平直,事應彈舉,無所回避,陛下又假以恩慈,自然肅物。

    百司匪懈,抑此之由。

    及杜正倫續任右丞,頗亦厲下。

    比者綱維不舉,并為勳親在位,器非其任,功勢相傾。

    凡在官寮,未循公道,雖欲自強,先懼嚣謗。

    所以郎中予奪,惟事咨禀;尚書依違,不能斷決。

    或糾彈聞奏,故事稽延,案雖理窮,仍更盤下。

    去無程限,來不責遲,一經出手,便涉年載。

    或希旨失情,或避嫌抑理。

    勾司以案成為事了,不究是非;尚書用便僻為奉公,莫論當否。

    互相姑息,惟事彌縫。

    且選衆授能,非才莫舉,天工人代,焉可妄加?至于懿戚元勳,但宜優其禮秩,或年高及耄,或積病智昏,既無益于時宜,當置之以閑逸。

    久妨賢路,殊為不可。

    将救茲弊,且宜精簡尚書左右丞及左右郎中。

    如并得人,自然綱維備舉,亦當矯正趨競,豈惟息其稽滞哉!”疏奏,尋以洎為尚書左丞。

     貞觀十三年,太宗謂侍臣曰:“朕聞太平後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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