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節 機會,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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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我市的那幾個開發商真的跟趙紅兵在土地招标時争一争,趙紅兵和李四真的敢去動了他們或者他們的家人?二狗認為真的未必。

    如果趙紅兵和李四真的被逼上絕路,他們肯定會這樣去做,但是在沒逼上絕路的前提下,他倆十有八九不會這樣去幹。

     趙紅兵這樣做,就是為了震懾。

     這有點像法律,法律的出現不是為了杜絕犯罪,因為犯罪根本無法杜絕,法律的根本用途在于減少犯罪,震懾那些想犯罪但是還沒下決心的人,讓他們不去犯罪。

    我市的那些開發商無論是誰少拿一塊地、少做一個工程對自己而言都沒什麼太大的關系,如果為了這個關系不到生存的項目去得罪“惡名昭著”的趙紅兵和李四,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在趙紅兵請完這頓飯的三個月後,趙紅兵所在的紫玉集團以低于市場價的起拍價拿到了我市東郊那塊地。

     這塊地,幾年以後被證明的确是趙紅兵、沈公子發财的風水寶地。

     混了這麼多年,趙紅兵和李四的“品牌價值”終于真真正正的轉換成了金錢。

     “要幹就幹大事兒,小事兒從來不幹,不屑于幹。

    ”是趙紅兵一向的行為準則,在張嶽代理啤酒、代理電梯、賣海鮮時趙紅兵沒有用其類似的手段去做事,但這次,趙紅兵用了和張嶽同樣的方式,就這一次,就做了件大事兒,就這一次,收入就比張嶽賣十年啤酒賺的還多。

     二狗生活中更多的是“大事兒幹不來,小事兒不願意幹”的人,趙紅兵絕對屬于特例,趙紅兵不但敢想,而且敢幹。

    不但敢于拉下臉皮靠女人去結識有用的人,而且還罕見的去威脅了一些沒有傷害自己利益的人。

     這事兒,放在趙紅兵身上,忒不正常了。

    因為趙紅兵的臉皮不但非常之薄,而且也很少去幹類似于威脅别人之類的事兒,他一向認為這樣的事有點下三濫。

     可是,為什麼趙紅兵這次就這樣幹了呢?為什麼呢? 二狗想起前年春節和趙紅兵的一次對話,對話内容大緻如下。

     “二狗,你不是跟人家合夥開咨詢公司了嗎?怎麼春節回個家還得請假?當老闆還用請假嗎?” “我……不做了,現在又回去打工了。

    ”二狗有點不好意思。

    二狗24歲時就和朋友合夥開了公司,不怎麼成功,也不怎麼失敗,錢是賺了點,但是辛苦搭上了不少。

     “……這樣,怎麼不做了?” “有倆原因吧。

    第一是項目做完了,但是錢忒難要,不是客戶不付,是客戶付款的周期忒長。

    我也不好意思總是催客戶要帳,但是幾十萬塊錢一拖就是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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