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節 十面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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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血淋淋,不但二狗别無選擇,趙紅兵等人也别無選擇,還好,終于寫完了。

    大混子間恩怨永遠是以鬥毆開始,并以鬥毆結束。

    這就是宿命,混子的宿命。

     指望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這在當年,簡直是開玩笑一樣。

     首先,當年趙紅兵也好,趙山河也罷,不出人命誰都不會報官,報了官以後根本就沒法在江湖中立足。

     其次,趙山河當時身背兩起重傷害,被通緝,加起來不判個10年也得判個8年,但是他就是可以在市區大搖大擺的“跑路”,大搖大擺的市公安局門口的飯店大吃大喝,這正常嗎?包括95年趙山河回來以後,也是依舊在市區“跑路”,繼續作惡,還是沒人管,這正常嗎? 趙山河生的并不是十分的偉大,死的是十分的憋屈。

     讓我們把時間暫時推進四年,到1997年。

    在95年,陳衛東由于吸毒過量已死亡,不久,趙山河回歸,繼承了北郊流氓大哥的地位。

     1997年的趙山河是最嚣張的一年,這是趙山河最意氣風發的時候,最橫行無忌的時候,最得瑟的時候。

    那時的趙紅兵、張嶽等人都在裡面關着,李四在跑路,在我市,根本沒人能制得住他。

     趙紅兵、張嶽等人有了名氣後或者開飯店或者開夜總會,總歸是有點實業,有點營生,但趙山河卻是依然故我,還是以訛錢活着。

    而且,他憑着自己的名氣還真訛到了不少錢。

     他訛錢的方式二狗略知一二。

     例一:第十中學的兩夥高中生起了沖突,其中被打的一方通過關系找到了趙山河,然後趙山河就會派小弟去找打人的一方索要“醫藥費”,通常情況下醫藥費在5000-20000元之間,如果給了趙山河錢,趙山河就拿出1000-3000元給被打的一方,其它的錢自己剩下。

    如果不給錢,那麼趙山河就把打人的一方打到給錢為止,堪稱惡貫滿盈。

    趙山河當時沒三十歲也差不多了,但是還總是欺負那些17、8歲的小孩子,很為江湖中人所不齒。

    但趙山河武力超強,被他訛錢的通常是敢怒不敢言。

     例二:那時候正是我市國企改制的時候,我市下轄的一些礦的工程開始需要外包,一些擁有幾輛的鏟車、挖掘機的車主開始出現。

    這時候趙山河就去找挖掘機的車主“租挖掘機用幾天”,然後在不付租金的前提下一“租”就是2-3年,等快把挖掘機用壞的時候再還人家車主。

     例三:………… 總之,趙山河從來都不事勞作,一直就是以武力為基礎的連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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