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節 卻是琉璃火,未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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嶽之前,我市尚無以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宣判的前例。

     趙紅兵究竟為張嶽花了多少錢去打點關系,誰都不知道。

    大家知道的結果是:這是省廳督辦的我市1998年第一大案,花多少錢都是在打水漂。

    盡管趙紅兵已經急得滿嘴泡到處求爺爺告奶奶,但是完全無濟于事。

     九哥究竟托了多少關系為張嶽說情,誰也不知道。

    大家都知道這一切都是在徒勞。

     張嶽的哥哥也在幫張嶽斡旋,到處找人,但是畢竟張嶽的哥哥不在我省工作,關系扯的太遠,也是幹着急不管用。

     在張嶽在審訊期間,我市的市民都已經大概猜到了張嶽的結果,而且評價多數是一句話:“張嶽的那個小弟殺錯人了。

    ” 對,群人民衆的眼光是雪亮的。

    如果大志當時殺的是我市某下崗職工的兒子,頂多就是大志被通緝,被槍決。

    至于把張嶽也牽扯進去進而引出黑社會大案嗎? 1999年秋,張嶽被判處死刑。

     張嶽在被處決前,曾要求見一見李洋。

    但是李洋不見,不想見,不敢見。

     從小和張嶽一起長大的孫大偉去見了張嶽,臨刑前的張嶽依然從容、鎮定,眼神依舊桀骜不馴。

     “大偉,咱們和紅兵不一樣,你爸爸是燒鍋爐的,我爸爸是普通工人,我爺爺更是土匪。

    ” “對,咱們不是從小就知道嗎?你說這個幹嘛?” “咱們不是富家子弟,和權勢根本不着邊,咱們能混到今天,都得靠自己打拼。

    人間的榮華富貴,衆人的尊敬,我都享受得差不多了。

    能到現在這個地步,我知足了……” “張嶽……” “我在費四的錄像廳躺的那幾個月,我已經想好了。

    反正我工作也沒了,什麼都沒了。

    就去拿命拼吧。

    我除了拿命拼,我還能拿什麼拼?” “張嶽,别說了。

    ” “不,我要說!你們當時都不了解為什麼我有了錢之後三、四年卻還不跟李洋結婚。

    那麼好,我現在告訴你。

    自從我走出費四錄像廳的那天起,我就沒想過再活五年,我這樣一個連五年都沒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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