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孩子們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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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依次把孩子們的衣服脫下來,按次序擺放好,一面進行拍照固定,一面用電吹風吹幹。

    對于水中屍體的衣物,都是需要先弄幹再檢驗的,以期發現一些不容易發現的線索。

    衣服吹幹後,并沒有發現什麼明顯的異常。

    但是女孩子的外套引起了我的注意。

    在吹幹前,那就是一件普通的黃色外套,但是吹幹以後,外套的背部出現了隐約的綠色。

     我蹲在地上盯着衣服看了良久,仿佛更加胸有成竹了。

     屍體解剖依次進行,兩組解剖分别先從女孩和7歲男孩開始。

     “常規解剖,女孩并沒有明顯的附加損傷。

    ”陳法醫打開了死者的四肢後,在檢驗胸腹腔的時候說,“沒有抵抗傷,是不是就可以判斷死者是自主入水的?” 我搖搖頭,說:“正常成人死者可以這樣判斷,但是如果兇手和死者之間力量懸殊的話,可以不造成任何抵抗傷。

    ” 說完,我用手術刀打開了女孩的胃。

    胃裡有少量黏液和不少方便面。

    方便面卷曲的形狀都還沒有消失,也沒有進入十二指腸。

     “我記得你和我說過,女孩子幾點鐘的時候在吃方便面來着?”我轉頭問朱大隊。

     朱大隊說:“4點整,目擊的村民可以确定時間。

    ” 我點點頭,說:“胃内的消化也就是在初始階段,食物還沒有變成食糜,還沒有進入十二指腸。

    依照我的經驗,死亡時間也就是末次進餐後一個小時左右。

    也就是說,女孩子的死亡時間,是在下午5點鐘左右。

    ” “嗯,然後呢?”朱大隊還沒有反應過來。

     “之前我說過,現場離村口很遠啊。

    ”我說,“四公裡的距離,成年人快步行走,也要四十分鐘左右吧!何況小孩子?” “你的意思是說,4點鐘還在村口,5點鐘到死亡現場,來不及?”朱大隊問。

     “肯定來不及。

    ”我說,“還有個3歲小孩子一起,就是跑也跑不了那麼快!” “那你的意思是?”朱大隊問。

     我沉吟了一會兒,說:“走路不行,乘車呢?” “現場那裡,汽車是過不去的啊,你知道的!”朱大隊說,“摩托車、自行車也不可能同時帶上四個小孩子啊!” 我微微笑着,盯着朱大隊。

     朱大隊一拍腦袋,說:“啊!電動三輪車!” “對。

    我進村以後,看到很多家都有電動三輪車。

    ”我說,“這樣的交通工具在農村是非常實用的!” “如果是電動三輪車的話,估計四公裡的路,十分鐘時間就能到現場。

    ”朱大隊說,“而小孩子們不可能駕駛電動三輪車,現場也沒有電動三輪車,也就是說,這說不定真的就是一起案件!因為有電動三輪車的進入!” 我點了點頭,說:“是不是案件,還不好說,但是首先要找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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