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案 夜半異響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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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自己走到了大衣櫃的鏡子旁邊,對着鏡子割自己的脖子。

    鏡子上有少量噴濺血迹,地面上有大量滴落血迹,都是男的的血。

    那麼問題就來了,為什麼這個男的要對着鏡子割自己?刎頸沒必要對着鏡子吧?經過分析,我們認為唯一的可能就是這個男的為了定好下刀位置,不割破自己的大血管,隻在頸部前側留下大創口,讓自己不至于死亡。

    後來這個案子經過審訊,男的交代了他殺死妻子,然後自己制造成一個相約自殺的現場想瞞天過海。

    這個案子代表了一類用相約自殺來掩蓋殺人事實的案例。

    ” “我的天哪。

    ”陳詩羽說,“這自己割自己,還照着鏡子,想想就毛骨悚然。

    ” “你也有毛骨悚然的時候?”林濤笑着說。

     我接着說:“第二,還有這麼個案件。

    看起來也是兩人相約自殺。

    男的先用繩子勒死了女的,然後自己上吊,結果還沒死就被人發現了,救了下來。

    後來男的恢複正常了,就對他進行了審訊。

    這個男的很爽快地承認了他們兩人是相約自殺。

    但是,他堅決否認是自己勒死了那個女的,堅稱那個女的是自己勒死了自己,然後他選擇上吊。

    聽起來天衣無縫。

    好在後來經過DNA檢驗,确定勒死女的的繩子上,隻有男的的DNA,才确定了男的是殺人兇手。

    這個案子代表了另一類相約自殺,就是兩個人原本是打算一起死的,但是傷者既然沒死,思想就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就開始後悔了,就又不想死了。

    但是不想死的前提就是,他得逃脫法律的制裁啊,所以想通過狡辯來推脫自己的罪責,說對方是自殺的。

    ” “也就是說,這個案子,我們得搞清楚他們的相約自殺是什麼性質的。

    ”林濤舉一反三。

     “是的。

    ”我點頭說,“這個案子中,如果起火爆炸的瞬間,兩個人都活着,而且是占士梅點火引爆的話,則劉晨彬不需要負殺人的刑事責任;但如果是劉晨彬點火引爆,即便是兩個人相約自殺,劉晨彬也要承擔自己殺人的刑事責任,但是可能會從輕判罰。

    若是另外一種情況,即劉晨彬先殺了占士梅,再點火自殺,那這起案件的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

    故意殺人,畏罪自殺未遂,妥妥的。

    ” “可是,你怎麼知道劉晨彬不會醒來招供?點爆煤氣,求死之心很堅定啊。

    ”大寶仍然堅持他的觀點。

     “剛才我們去醫院,你們也看到了。

    ”我說,“劉晨彬分明是在裝昏迷。

    為什麼要裝昏迷?顯然是在思考。

    既然在思考,說明他求死之心已經不堅定了,他可能在考慮對策。

    ” “也就是說,我們的當務之急,就是搞清楚占士梅是生前燒死,還是死後焚屍?”大寶說:“這對法醫來說,是小菜一碟啊。

    ” “這道菜,可還真不是小菜。

    ”我說,“第一,屍體焚毀程度極其嚴重,我們常常利用氣道内有無煙灰炭末來判斷是生前燒死還是死後焚屍,這個方法是用不了了,因為整個脖子都燒沒了。

    第二,即便是死後焚屍,還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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