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案 孩子們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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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用三輪車載着孩子們向現場方向出發了。

    即便是一路颠簸,慢慢行駛,二十分鐘也該到了。

    如果是意外的話,4點半,四個孩子就應該全部落水溺死了,為何會等了半個小時?” “有道理是有道理,但還是不足以證實劉兆國故意殺人。

    ”主辦偵查員說。

     “别急,聽我慢慢道來。

    ”我打開幻燈片,說,“昨天,我對現場的水塘進行了一個模拟的畫像。

    這是一個鍋底塘。

    經過測算,距離岸邊兩米的地方,水深也就八九十厘米。

    四名死者的身高,最矮的九十厘米,最高的已經一米三幾了。

    ” “你是說,水深不足以溺斃這樣身高的孩子?”林濤打斷了我的話,“可是,我記得你說過,即便是五十厘米深的水,也可以溺死一個成年人。

    ” “是啊。

    ”我點點頭,說,“雖說林濤說的這種極端情況偶有發生,但是這畢竟是四個孩子。

    四個孩子同時溺斃在沒有自己身高深的水中,自然解釋不過去啊。

    ” “你說的是離岸邊兩米的地方。

    ”朱大隊說,“水塘中心,最深的地方,有一米五六呢!” “這就是這個問題的關鍵所在。

    ”我說,“如果像劉兆國說的那樣,電動車傾覆導緻孩童入水,那麼肯定是落在較淺的水域,即便孩子不能自救,他也完全可以救起孩子們。

    水深危險的地方,距離岸邊少說有三米遠,那可是電動車傾覆,又不是發射炮彈!怎麼可能把幾個孩子同時抛甩到那麼遠的地方?” “現在想起來,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我們居然都沒有注意到!”朱大隊恍然大悟,說,“那你的意思,孩子的落水方式是?” “被兇手抛甩入水。

    ”我斬釘截鐵,“隻有較大的初速度,孩子們才會落得那麼遠。

    ” “可是劉兆國沒有殺人的動機啊。

    ”朱大隊說完又後悔了,“哦,不對,你說了,他是為了強奸。

    難道,就是因為他離異獨居,所以具備性侵女孩的動機嗎?” “這個動機我還真沒考慮到。

    ”我自嘲地笑笑,說,“我之所以判斷是強奸殺人,還是依靠着客觀的證據。

    ” “會陰部無損傷,處女膜完整,陰·道口未檢出精斑。

    ”林濤說,“如何存在客觀的證據?” “并不是說會陰部無損傷,就一定不是強奸案件。

    ”我說,“很多性侵案件,都是沒有實施性行為,或者沒有實施傳統意義上的性行為就終止了。

    ” “那讓我們來聽聽你的客觀依據。

    ”朱大隊饒有興趣。

     我打開幻燈片,說:“先說輔助依據。

    大家可以看看,這是女孩衣服的照片。

    從照片上我們可以看出,女孩子穿着的短褲,是松緊邊的。

    也就是說,除了褲腰帶,褲腿也是松緊的,而且松緊帶還很緊,都把大腿根勒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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