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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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就會把我們趕走,但從來沒有人像羅斯先生這樣對待我們。

    事發時我曾猜測過,大概因為剛來此地,他還不知道這兒的人的行事習慣。

    如今回想,我認為事實八成就是這樣的。

    然而無論具體原因是什麼,這場風波都足夠把伊格吓得又哭又叫,同時提醒我們以後再靠近派克時要小心謹慎。

    但車子的吸引力太大了,懾于羅斯先生的恐怖威脅,我們倆就像兩隻兔子,在狩獵期橫沖直撞。

    還好幸運女神大部分時候都站在我們這邊。

     我不希望這些往事給大家留下我們倆曾是壞孩子的印象。

    對我來說,法律條款非常重要,并且很年輕時就明白對善良、愛好和平,同時腿腳不那麼靈光的人——這三點在我身上都有着誇張的體現——來說,最好的生存法則是不越雷池半步。

    而伊格的缺點是容易沖動、行事魯莽。

    他就像水銀一樣不穩定,不安分,愛搞惡作劇。

     那時流行每周最後一天老師對每位學生的表現進行評估,然後根據得分重新分配座位——表現最好的學生坐在第一排,次好的坐在第二排,以此類推。

    我認為據此能最好地描述伊格這個人,他的座位不是在第一排,就是在第六排。

    大部分學生頂多移動一排;伊格則要麼沖到第一排,要麼淪為羞恥的第六排,然後下一周星期五又突然爬至頂峰,回到第一排。

    很明顯,科瓦奇先生在知道兒子這種糟糕的情況後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不是身體上的懲罰。

    我曾問過伊格,他說:“不,他沒打我,隻對我說别犯傻這類的話,還有,嗯——你知道的——” 我确實知道,因為我猜伊格對父親科瓦奇先生的态度和我差不多,是近乎狂熱的英雄崇拜。

    原因之一是,大部分朋友的父親都“在城裡工作”——貝斯海灘居民特有的說法,這意味着一周六天,每天早晨他們都要去第八大道的車站,乘坐布魯克林—曼哈頓列車前往位于曼哈頓的辦公室。

    科瓦奇先生是個例外,他是貝斯大街有軌電車上的售票員,體型魁梧,鑲有銅扣的藍色制服和帽子下的軀體孔武有力。

    跑貝斯大街線的車都沒有側壁,每排坐椅靠得很近,售票員必須穿梭于支在車外的狹窄平台來收取車資。

    在我們看來,科瓦奇先生的工作十分有趣,能與之一較高低的,隻有以前繞着康尼島旋轉木馬賣票的那個人了。

     另一個原因是,大部分父親——至少到我現在這個歲數時——都不怎麼運動了,而科瓦奇先生的棒球打得非常棒。

    每周星期天下午,住在附近的年輕人都會聚集在海灘邊的小公園裡進行自選隊員棒球賽,在圈出的菱形場地裡打滿九局,科瓦奇先生每次都是衆人矚目的焦點。

    在我和伊格看來,科瓦奇先生既能像萬斯一樣接球,又能像紮克·維特一樣擊打,這樣就足夠了。

    輪到父親打擊時,伊格的表現很值得玩味。

    對方投手投球時他一直啃指甲,如果科瓦奇先生成功擊中,伊格就會尖叫着跳起來,聲音大得能要了你的命。

     比賽結束後我們會拿着一盒爆米花擠到隊伍裡,然後大家圍坐在公園的長椅上聊天。

    伊格就像他父親的影子;寸步不離地跟着,完全融入其中,和大家一起吃吃喝喝。

    而我則一個人遠遠地待着,因為我無法像伊格那樣找到自己的位置,便決定與他們保持一段距離。

    每個這樣的午後我回到家,都會越發覺得我的父親是那麼的平凡、臃腫,他總是習慣性地坐在門廊上,身邊堆着星期天的報紙。

     剛得知我們全家即将離開這個地方搬去曼哈頓時,我完全傻了。

    曼哈頓是偶爾哪個星期六下午去的地方,盛裝打扮,陪母親逛沃納梅克百貨公司或者梅西百貨公司,運氣好的時候能在父親的帶領下去賽馬場,又或者參觀自然曆史博物館。

    我從來沒想過那裡也可以住人、生活。

     不過随着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的想法在慢慢改變,變得有些擔憂又有些激動。

    這終究是件頗為英勇的事——進入未知世界——附近的孩子們紛紛跑來打聽讓我更加揚揚得意。

     然而,真正到搬家那一天我才發現之前的一切都毫無意義。

    家變了樣子,奇奇怪怪的,堆滿了大包小包;父母正煩惱不已;而我則因意識到改變已迫在眉睫——這是我長這麼大第一次體驗搬家——吓破了膽。

     早早地吃完晚飯,我便帶着這樣的心情穿過隔在我家與科瓦奇家之間的樹籬,坐在他們家廚房門前的台階上。

    伊格出來坐在我的旁邊,他能體會到我的心情,并因此不太舒服。

     “喂,别像個小孩似的,”他說,“這很棒,住在城裡,想想你即将見識到的東西。

    ” 我告訴他我什麼都不想見識。

     “好吧,那就什麼都别見識。

    ”他說,“想讀點兒東西嗎?我有一本新的《泰山》和《男孩聯盟在日德蘭半島》,你先選,剩下的給我。

    ” 這提議真是大方得不得了,但我說我什麼都不想讀。

     “好吧,可我們不能就這麼悶悶不樂地坐着吧。

    ”伊格通情達理地說,“幹點兒什麼,你想幹什麼?” 這個問題代表了一連串不可能,相當于一種否定儀式——去遊泳太晚,打球太熱,回房間又太早——我們必須想出個點子。

    我們按部就班地排除了種種可能,和往常一樣,最終還是伊格想出了點子。

     “我知道了。

    ”他說,“咱們去戴克高地摸高爾夫球吧。

    這個時候去正合适。

    ” 他說得沒錯,摸高爾夫球的最佳時間正是夕陽西下時,球被打進球場的水障礙中,還沒被主人發現,這時球場上十分荒涼,但對摸球來說光線足夠了。

    摸球的通常步驟是,脫下球鞋和襪子,把燈籠褲挽到膝蓋上面,然後慢慢的、小心翼翼地走過池水邊的軟泥,用腳去摸索沉入水中的球。

    這活兒既有趣又有利可圖,因為第二天,你就可以把撿來的球以五美分的價格賣給随便哪個要去打高爾夫球的人。

    我不記得是如何達成五美分這個成交價的了,不過這價格确實公道。

    打高爾夫球的人看起來很滿意,我們當然也是如此。

     我簡直不敢相信那個夏天我們一共摸到了半打高爾夫球,每人三十美分,在那時候可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我大手大腳導緻分到的錢很快就花光了;伊格則不同,他有一個大計劃。

    他無比想要一副高爾夫球杆,每省下一分錢他都會投到一個錫罐頭裡,那個罐頭盒頂部開了個洞,邊緣處綁着自行車鍊條。

     他從沒打開過罐子,隻是時不時晃一晃,以此估算攢了多少。

    他認為等罐子滿了,就剛好夠買下他看中的擺在第八十六街的裡奧的體育用品商店櫥窗裡的推杆了。

    一周三四次,他會叫我一起散步去裡奧看那根推杆,路上我們就讨論它的長度,分别展示應該怎樣握杆,然後在街道上動作誇張地用力一推。

    伊格内斯·科瓦奇是我所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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