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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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愛而不謀長,不仁也〔八〕;以謀蓋人,詐也〔九〕;彊忍犯義〔一0〕,毅也〔一一〕;直而不顧,不衷也〔一二〕;周言棄德,不淑也〔一三〕。
是六德者,皆有其華而不實者也,將焉用之。
〔一〕 展,誠也。
誠,謂復言而非忠信之道。
〔二〕 外愛人,內無仁心也。
〔三〕 以詐行謀,而非智道也。
智人不詐。
〔四〕 毅,果也。
〔五〕 衷,中也。
君子惡訐以為直。
〔六〕 周,審也。
淑,善也。
〔七〕 復言,言可復,不欺人也。
不謀身,不計身害也。
〔八〕 外愛人,不計終身也。
〔九〕 蓋,掩也。
〔一0〕案:「彊忍犯義」,劄記引段玉裁說:「『犯義』二字當是注,誤為正文。
」 〔一一〕彊,彊力。
忍,忍犯義也。
〔一二〕不顧隱諱。
〔一三〕取周其言,而不以德。
「彼其父為戮於楚,其心又狷而不絜〔一〕。
若其狷也,不忘舊怨,而不以絜悛德〔二〕,思報怨而已。
則其愛也足以得人,其展也足以復之〔三〕,其詐也足以謀之,其直也足以帥之〔四〕,其周也足以蓋之〔五〕,其不絜也足以行之,而加之以不仁,奉之以不義,蔑不克矣。
〔一〕 狷者,直己之志,不從人也。
不絜,非絜行。
〔二〕 悛,改也。
〔三〕 復,復其前言。
〔四〕 帥,帥眾也。
〔五〕 言其周密足以覆蓋其惡。
「夫造勝之怨者,皆不在矣〔一〕。
若來而無寵,速其怒也〔二〕。
若其寵之,毅貪無厭,既能得入〔三〕,而耀之以大利〔四〕,不仁以長之〔五〕,思舊怨以修其心〔六〕,苟國有釁,必不居矣。
〔七〕非子職之,其誰乎〔八〕?彼將思舊怨而欲大寵〔九〕,動而得人〔一0〕,怨而有術〔一一〕,若果用之,害可待也。
餘愛子與司馬,故不敢不言〔一二〕。
〔一〕 怨,謂譖太子者費無極之徒。
〔二〕 速,疾也。
〔三〕 案:「既能得入」,述聞卷二一:「『入』當為『人』,『能得人』,即上文所謂愛也,足以得人也。
『耀之以大利』,謂示其人以大利也。
下文『動而得人』,即承此句言之。
若作『入』字,則義不可通。
』」 〔四〕 耀,示也。
〔五〕 長其利欲。
〔六〕 修其報讎之心。
〔七〕 釁,隙也。
〔八〕 職,主也,言子西將主此禍。
〔九〕 大寵,令尹、司馬也。
〔一0〕愛,故得人。
〔一一〕父死而怨,故有術也。
〔一二〕司馬,子西之弟子期。
子西曰:「德其忘怨乎〔一〕!餘善之,夫乃其寧〔二〕。
」子高曰:「不然。
吾聞之,唯仁者可好也,可惡也,可高也,可下也。
好之不偪,惡之不怨,高之不驕,下之不懼。
不仁者則不然。
人好之則偪,惡之則怨,高之則驕,下之則懼。
驕有欲焉〔三〕,懼有惡焉〔四〕,欲惡怨偪,所以生詐謀也。
子將若何?若召而下之,將戚而懼;為之上者,將怒而怨。
詐謀之心,無所靖矣〔五〕。
有一不義,猶敗國家,今壹五六,而必欲用之,不亦難乎?吾聞國家將敗,必用姦人,而嗜其疾味,其子之謂乎〔六〕?〔一〕 言綏之以德,必忘怨也。
〔二〕 寧,安也。
〔三〕 欲專寵也。
〔四〕 惡其上也。
〔五〕 靖,安也。
〔六〕 嗜,貪也。
疾味,味為己生疾害,喻好不善也。
「夫誰無疾眚〔一〕!能者早除之。
舊怨滅宗,國之疾眚也,為之關籥蕃籬而遠備閑之,猶恐其至也〔二〕,是之為日惕〔三〕。
若召而近之,死無日矣。
人有言曰:『狼子野心,怨賊之人也。
』其又何善乎?若子不我信,盍求若敖氏與子幹、子皙之族而近之〔四〕?安用勝也,其能幾何〔五〕?〔一〕 眚,猶災也。
〔二〕 蕃籬,壁落閑闌也。
〔三〕 惕,懼也。
〔四〕 若敖氏,莊王所滅鬥椒也。
子幹、子皙,恭王庶子公子比、公子黑肱也。
平王所殺而代之,何獨不召而近也? 〔五〕 言危不久。
「昔齊騶馬繻以胡公入於具〔一〕水〔二〕,邴歜、閻職戕懿公於囿竹〔三〕,晉長魚矯殺三郤於榭〔四〕,魯圉人犖殺子般於次〔 五〕,夫是誰之故也,非唯舊怨乎〔六〕?是皆子之所聞也。
人求多聞善敗,以監戒也。
今子聞而棄之,猶蒙耳也〔七〕。
吾語子何益,吾知逃也已〔八〕。
」〔一〕 案:「具水」原作「貝水」。
攷異卷四:「案『貝』當作『具』,水經巨洋水注引國語作『具水』。
」今據改,注文同。
〔二〕 騶馬繻,齊大夫也。
胡公,齊太公玄孫之子胡公靖也。
具,水名。
胡公虐馬繻,馬繻弒胡公,內之具水。
〔三〕 戕,殘也。
歜、職皆齊臣。
懿公,齊桓公之子商人也。
為公子時,與邴歜之父爭田,弗勝。
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僕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驂乘。
魯文十八年,懿公遊於申池,二子弒公,而納諸竹中。
〔四〕 長魚矯,晉大夫。
三郤,錡、至、犨也。
犨與矯爭田,執而梏之,與其父母妻子同一轅。
既矯嬖於厲公,譖而殺三郤於榭。
〔五〕 圉人,養馬者。
子般,魯莊公太子。
次,舍也。
雩,講於梁氏,女公子觀之,犖自牆外與之戲,子般鞭之。
莊公薨,子般即位,次於黨氏,公子慶父通於夫人,夫人欲立之,慶父使犖賊子般於黨氏。
在魯莊三十二年。
〔六〕 故,事也。
〔七〕 蒙,覆也。
〔八〕 逃,逃勝之難。
子西笑曰:「子之尚勝也〔一〕。
」不從,遂使為白公。
子高以疾閒居於蔡〔二〕。
及白公之亂,子西、子期死〔三〕。
葉公聞之,曰:「吾怨其棄吾言,而德其治楚國,楚國之能平均以復先王之業者,夫子也〔四〕。
以小怨寘大德,吾不義也,將入殺之〔五〕。
」帥方城之外以入,殺白公而定王室〔六〕,葬二子之族〔七〕。
〔一〕 言子論議好尚勝也。
〔二〕 蔡,故蔡國,楚滅之,葉公兼而治焉。
〔三〕 白公請伐鄭以報父讎,子西既許之,未起師,晉伐鄭,楚又救之,與之盟。
白公怒,遂作亂,殺二子於朝。
在魯哀十六年。
〔四〕 夫子,子西。
〔五〕 殺白公也。
〔六〕 定王室,謂兼令尹、司馬以平楚國。
既定,乃使子西之子甯為令尹,子期之子寬為司馬,而老于葉。
〔七〕 子西、子期之族多見害,故皆為葬之。
是六德者,皆有其華而不實者也,將焉用之。
誠,謂復言而非忠信之道。
〔二〕 外愛人,內無仁心也。
〔三〕 以詐行謀,而非智道也。
智人不詐。
〔四〕 毅,果也。
〔五〕 衷,中也。
君子惡訐以為直。
〔六〕 周,審也。
淑,善也。
〔七〕 復言,言可復,不欺人也。
不謀身,不計身害也。
〔八〕 外愛人,不計終身也。
〔九〕 蓋,掩也。
〔一0〕案:「彊忍犯義」,劄記引段玉裁說:「『犯義』二字當是注,誤為正文。
」 〔一一〕彊,彊力。
忍,忍犯義也。
〔一二〕不顧隱諱。
〔一三〕取周其言,而不以德。
「彼其父為戮於楚,其心又狷而不絜〔一〕。
若其狷也,不忘舊怨,而不以絜悛德〔二〕,思報怨而已。
則其愛也足以得人,其展也足以復之〔三〕,其詐也足以謀之,其直也足以帥之〔四〕,其周也足以蓋之〔五〕,其不絜也足以行之,而加之以不仁,奉之以不義,蔑不克矣。
不絜,非絜行。
〔二〕 悛,改也。
〔三〕 復,復其前言。
〔四〕 帥,帥眾也。
〔五〕 言其周密足以覆蓋其惡。
「夫造勝之怨者,皆不在矣〔一〕。
若來而無寵,速其怒也〔二〕。
若其寵之,毅貪無厭,既能得入〔三〕,而耀之以大利〔四〕,不仁以長之〔五〕,思舊怨以修其心〔六〕,苟國有釁,必不居矣。
〔七〕非子職之,其誰乎〔八〕?彼將思舊怨而欲大寵〔九〕,動而得人〔一0〕,怨而有術〔一一〕,若果用之,害可待也。
餘愛子與司馬,故不敢不言〔一二〕。
〔二〕 速,疾也。
〔三〕 案:「既能得入」,述聞卷二一:「『入』當為『人』,『
『耀之以大利』,謂示其人以大利也。
下文『動而得人』,即承此句言之。
若作『入』字,則義不可通。
』」 〔四〕 耀,示也。
〔五〕 長其利欲。
〔六〕 修其報讎之心。
〔七〕 釁,隙也。
〔八〕 職,主也,言子西將主此禍。
〔九〕 大寵,令尹、司馬也。
〔一0〕愛,故得人。
〔一一〕父死而怨,故有術也。
〔一二〕司馬,子西之弟子期。
子西曰:「德其忘怨乎〔一〕!餘善之,夫乃其寧〔二〕。
」子高曰:「不然。
吾聞之,唯仁者可好也,可惡也,可高也,可下也。
好之不偪,惡之不怨,高之不驕,下之不懼。
不仁者則不然。
人好之則偪,惡之則怨,高之則驕,下之則懼。
驕有欲焉〔三〕,懼有惡焉〔四〕,欲惡怨偪,所以生詐謀也。
子將若何?若召而下之,將戚而懼;為之上者,將怒而怨。
詐謀之心,無所靖矣〔五〕。
有一不義,猶敗國家,今壹五六,而必欲用之,不亦難乎?吾聞國家將敗,必用姦人,而嗜其疾味,其子之謂乎〔六〕?
〔二〕 寧,安也。
〔三〕 欲專寵也。
〔四〕 惡其上也。
〔五〕 靖,安也。
〔六〕 嗜,貪也。
疾味,味為己生疾害,喻好不善也。
「夫誰無疾眚〔一〕!能者早除之。
舊怨滅宗,國之疾眚也,為之關籥蕃籬而遠備閑之,猶恐其至也〔二〕,是之為日惕〔三〕。
若召而近之,死無日矣。
人有言曰:『狼子野心,怨賊之人也。
』其又何善乎?若子不我信,盍求若敖氏與子幹、子皙之族而近之〔四〕?安用勝也,其能幾何〔五〕?
〔二〕 蕃籬,壁落閑闌也。
〔三〕 惕,懼也。
〔四〕 若敖氏,莊王所滅鬥椒也。
子幹、子皙,恭王庶子公子比、公子黑肱也。
平王所殺而代之,何獨不召而近也? 〔五〕 言危不久。
「昔齊騶馬繻以胡公入於具〔一〕水〔二〕,邴歜、閻職戕懿公於囿竹〔三〕,晉長魚矯殺三郤於榭〔四〕,魯圉人犖殺子般於次〔 五〕,夫是誰之故也,非唯舊怨乎〔六〕?是皆子之所聞也。
人求多聞善敗,以監戒也。
今子聞而棄之,猶蒙耳也〔七〕。
吾語子何益,吾知逃也已〔八〕。
」
攷異卷四:「案『貝』當作『
」今據改,注文同。
〔二〕 騶馬繻,齊大夫也。
胡公,齊太公玄孫之子胡公靖也。
具,水名。
胡公虐馬繻,馬繻弒胡公,內之具水。
〔三〕 戕,殘也。
歜、職皆齊臣。
懿公,齊桓公之子商人也。
為公子時,與邴歜之父爭田,弗勝。
及即位,乃掘而刖之,而使歜僕納閻職之妻,而使職驂乘。
魯文十八年,懿公遊於申池,二子弒公,而納諸竹中。
〔四〕 長魚矯,晉大夫。
三郤,錡、至、犨也。
犨與矯爭田,執而梏之,與其父母妻子同一轅。
既矯嬖於厲公,譖而殺三郤於榭。
〔五〕 圉人,養馬者。
子般,魯莊公太子。
次,舍也。
雩,講於梁氏,女公子觀之,犖自牆外與之戲,子般鞭之。
莊公薨,子般即位,次於黨氏,公子慶父通於夫人,夫人欲立之,慶父使犖賊子般於黨氏。
在魯莊三十二年。
〔六〕 故,事也。
〔七〕 蒙,覆也。
〔八〕 逃,逃勝之難。
子西笑曰:「子之尚勝也〔一〕。
」不從,遂使為白公。
子高以疾閒居於蔡〔二〕。
及白公之亂,子西、子期死〔三〕。
葉公聞之,曰:「吾怨其棄吾言,而德其治楚國,楚國之能平均以復先王之業者,夫子也〔四〕。
以小怨寘大德,吾不義也,將入殺之〔五〕。
」帥方城之外以入,殺白公而定王室〔六〕,葬二子之族〔七〕。
〔二〕 蔡,故蔡國,楚滅之,葉公兼而治焉。
〔三〕 白公請伐鄭以報父讎,子西既許之,未起師,晉伐鄭,楚又救之,與之盟。
白公怒,遂作亂,殺二子於朝。
在魯哀十六年。
〔四〕 夫子,子西。
〔五〕 殺白公也。
〔六〕 定王室,謂兼令尹、司馬以平楚國。
既定,乃使子西之子甯為令尹,子期之子寬為司馬,而老于葉。
〔七〕 子西、子期之族多見害,故皆為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