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時的匈奴和烏桓、鮮卑(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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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頓滅其國,餘類保烏丸山(在今内蒙阿魯科爾沁旗西北百四十裡),因以為号焉。
俗善騎射,以穹廬為宅,皆東向。
日弋獵禽獸,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
貴少賤老,其性悍骜,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以己為種,無複報者故也。
常推募勇健能理決鬥訟相侵犯者為大人。
邑落各有小帥,不世繼也。
數十百千落自為一部,大人有所召呼,刻木為信,邑落傳行,無文字,而部衆莫枚違犯。
氏姓無常,以大人健者名字為姓。
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産,不相徭役。
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将女去,或半歲百日,然後遣媒人送馬牛羊,以為聘娶之禮,婿随妻歸。
見妻家,無尊卑,旦起皆拜,而不自拜其父母。
為妻家仆役二年,妻家乃厚遣送女,居處财物,一出妻家。
故其俗從婦人計,至戰鬥時,乃自決之。
父子男女,相對蹲踞,悉髠頭以為輕便。
婦人至嫁時乃養發,分為髻,著句決,飾以金碧,猶中國有冠步搖也。
父兄死,妻後母報嫂(《後漢書?烏桓傳》作“報寡嫂”,淫其嫂日報,下文執當為報之);若無執嫂者,則己子以親之次妻伯叔焉。
死則歸其故夫。
俗識鳥獸孕乳,時以四節,耕種常用布谷鳴為候。
地宜青穄(即糜子)、東牆(東薔,植物名)。
東牆似蓬草,實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而不知作麴蘖(發酵劑)。
米常仰中國。
大人能作弓矢鞍勒,鍛金鐵為兵器,能刺韋(縫皮革),作文繡(繡花),織縷氈(《後漢書?烏桓傳》作“織毼”,注引《廣雅》日:“罽也”,即毛毯)。
有病,知以艾灸,或燒石自熨,燒地卧上,或随痛病處,以刀決脈出血,及祝天地山川之神,無鍼藥。
貴兵死,斂屍有棺,始死則哭,葬則歌舞相送。
肥養犬,以采繩嬰牽,并取亡者所乘馬、衣物、生時服飾,皆燒以送之。
特屬累犬,使護死者神靈歸乎赤山(即烏丸山,蒙語謂赤色日烏蘭,烏丸為烏蘭之轉音)。
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裡,如中國人以死之魂神歸泰山也。
至葬日,夜聚親舊員坐,牽犬馬曆位,或歌哭者,擲肉與之,使二人口頌呪文,使死者魂神徑至,曆險阻,勿令橫鬼遮護,達其赤山,然後殺犬馬衣物燒之。
敬鬼神,祠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光大人有健名者,亦同祠以牛羊,祠畢皆燒之。
飲食必先祭。
其約法,違大人言死,盜不止死。
其相殘殺,令部落自相報,相報不止,詣大人乎之,有罪者出其牛羊以贖死命,乃止。
自殺其父兄無罪。
其亡叛為大人所捕者,諸邑落不肯受,皆逐使至雍狂地。
地無山,有沙漠、流水、草木、多蝮地,在丁令之西南,烏孫之東北,以窮困之。
以上引文比較詳盡地叙述了烏桓的習俗、制度、法令等,史料價值極為珍貴。
内言“有罪者出其牛羊,以贖死命”。
說明烏桓社會己有貪富兩個階級,富者有罪可用财物贖死。
所謂“言出不可違”的大人既産生,則“推募”大人之事,不過偶而發生,通常還應是傳子或弟的王位世襲制。
所謂“妻後母、報寡嫂”的落後婚俗,與匈奴、鮮卑等部族正複相同。
系原始社會群婚制的遺留。
從“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産,不相徭役”及無以人殉葬等習俗觀之,有些史家謂漢魏時烏桓尚處于奴隸制階段的說法是占不住腳的,應該說已進入封建制階段的社會。
三、鮮卑 鮮卑與烏桓一樣,是東胡的主要組成部分,其言語習俗與烏桓同。
隻是結婚時先髠頭,在季春月大會于饒樂水(即今遼河上遊西拉木倫河)上,待飲畢,然後配合成雙。
其領地最盛時東起遼水,西至西域。
境内異獸有野馬、羱羊、端牛。
端牛角可以作弓,世人謂之“角端弓”。
又有貂、豽、子,它們的皮毛很柔軟,号稱天下名裘。
西漢初,東胡被冒頓擊滅後,作為東胡最大支屬的鮮卑遠逃至遼東塞外,南與烏桓為鄰,未曾直接與漢朝發生關系。
東漢劉秀初年,匈奴常率鮮卑、烏桓寇抄北邊。
及南匈奴附漢,鮮卑始與漢通譯使。
建武三十年(54年),鮮卑大人于仇贲率種人詣阙朝貢,漢封于仇贲為王。
明帝水平元年(58年),鮮卑自敦煌以東邑落大人皆來遼東受賞賜,漢今青、徐二州每年給錢二億七千萬。
明、章二世,邊塞無事。
和帝永元五年(93年),北匈奴被漢軍擊破,向西遁走,鮮卑乘虛進據其地。
匈奴餘種留者十餘萬戶,皆自号鮮卑,于是鮮卑漸強,不斷侵擾漢邊,為患更甚于匈奴。
至檀石槐統治時(156至181年),寇抄最甚。
檀石槐分其廣大領地為三部,自右北平東至遼東,接夫餘、貊二十餘邑,為東部;自右北平西至上谷十餘邑為中部;自上谷西至敦煌、烏孫二十餘邑為西部。
三部各置大人領之。
漢靈帝即位以後,幽、并、涼三州緣邊諸郡無歲不被鮮卑抄略,損失不可勝計。
因此熹平五年(176年),漢靈帝召集百官商議對付鮮卑的策略。
當時中常侍王甫等主張征集幽州諸郡兵出塞懲擊鮮卑,議郎蔡邕表示異議,他說:“自匈奴遁逃,鮮卑強盛,據其故地,稱兵十萬,才力勁健,意智益生。
加以關塞不嚴,禁網多漏,精金良鐵,皆為賊有,漢人逋逃,為之謀主,兵利馬疾,過于匈奴”。
蔡邕絕望地慨歎:“方今郡縣盜賊尚不能禁,況此醜虜而可伏乎?”因此,蔡邕提議先“恤民救急”,即在邊境上暫取守勢。
可是靈帝并不采納,派遣護烏桓校尉夏育等三将各率萬騎分二道出塞擊鮮卑。
檀石槐命三部大人各帥衆逆戰,漢将既非智勇,士兵人數也很不足,以緻“喪其節傳辎重,各将數十騎奔還,死者十七八”。
從《後漢書》卷90《鮮卑傳》的叙述看,鮮卑貴族向東漢王朝降附有五次:每次均時間短暫,而侵犯邊境的事卻經常發生。
這固然與鮮卑社會經濟發展階段有關,而東漢政府的腐化無能,也是構成以天下之大而困于人數不及一大郡的鮮卑的主要原因。
漢靈帝光和四年(181年)左右,檀石槐死,其子和連繼立,和連既無才力,性又貪淫,斷法不平,人衆叛者居半。
靈帝末年,和連在鈔略北地郡時被人射死。
其子骞曼年小,兄子魁頭代立。
後蹇曼長大,與魁頭争國,部衆離散。
魁頭死,弟步度根立,是時代郡以西的鮮卑都已叛離,代郡以東的中東部鮮卑也分裂為三個勢力集團,其大人一為步度根,其部衆分布在并州的太原、雁門等地;二為轲比能,其部衆分布在幽州的代郡、上谷等地;三為東部鮮卑素利、彌加、阙機,部衆分布在幽州的遼西、右北平、漁陽塞外。
在以上三個勢力中,步度根比較親近曹魏。
步度根的中兄扶羅韓亦别擁衆數萬為大人。
建安中,曹操定幽州,步度根與轲比能等通過烏桓校尉閻柔上貢獻。
後代郡烏桓能臣氐等叛漢,求屬扶羅韓。
扶羅韓将萬餘騎迎之。
到桑乾,氐等以為扶羅韓部威禁寬緩,不如屬轲比能,又造人呼轲比能。
比能即将萬餘騎到,于盟誓會上殺扶羅韓,扶羅韓子洩歸泥及部衆悉歸屬比能。
步度根從此怨比能。
魏文帝代漢,田豫為烏桓校尉,并持節護鮮卑,屯昌平。
步度根數與轲比能相攻擊。
步度根部衆稍弱,将其衆萬餘落保太原
俗善騎射,以穹廬為宅,皆東向。
日弋獵禽獸,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
貴少賤老,其性悍骜,怒則殺父兄,而終不害其母,以母有族類,父兄以己為種,無複報者故也。
常推募勇健能理決鬥訟相侵犯者為大人。
邑落各有小帥,不世繼也。
數十百千落自為一部,大人有所召呼,刻木為信,邑落傳行,無文字,而部衆莫枚違犯。
氏姓無常,以大人健者名字為姓。
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産,不相徭役。
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将女去,或半歲百日,然後遣媒人送馬牛羊,以為聘娶之禮,婿随妻歸。
見妻家,無尊卑,旦起皆拜,而不自拜其父母。
為妻家仆役二年,妻家乃厚遣送女,居處财物,一出妻家。
故其俗從婦人計,至戰鬥時,乃自決之。
父子男女,相對蹲踞,悉髠頭以為輕便。
婦人至嫁時乃養發,分為髻,著句決,飾以金碧,猶中國有冠步搖也。
父兄死,妻後母報嫂(《後漢書?烏桓傳》作“報寡嫂”,淫其嫂日報,下文執當為報之);若無執嫂者,則己子以親之次妻伯叔焉。
死則歸其故夫。
俗識鳥獸孕乳,時以四節,耕種常用布谷鳴為候。
地宜青穄(即糜子)、東牆(東薔,植物名)。
東牆似蓬草,實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而不知作麴蘖(發酵劑)。
米常仰中國。
大人能作弓矢鞍勒,鍛金鐵為兵器,能刺韋(縫皮革),作文繡(繡花),織縷氈(《後漢書?烏桓傳》作“織毼”,注引《廣雅》日:“罽也”,即毛毯)。
有病,知以艾灸,或燒石自熨,燒地卧上,或随痛病處,以刀決脈出血,及祝天地山川之神,無鍼藥。
貴兵死,斂屍有棺,始死則哭,葬則歌舞相送。
肥養犬,以采繩嬰牽,并取亡者所乘馬、衣物、生時服飾,皆燒以送之。
特屬累犬,使護死者神靈歸乎赤山(即烏丸山,蒙語謂赤色日烏蘭,烏丸為烏蘭之轉音)。
赤山在遼東西北數千裡,如中國人以死之魂神歸泰山也。
至葬日,夜聚親舊員坐,牽犬馬曆位,或歌哭者,擲肉與之,使二人口頌呪文,使死者魂神徑至,曆險阻,勿令橫鬼遮護,達其赤山,然後殺犬馬衣物燒之。
敬鬼神,祠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光大人有健名者,亦同祠以牛羊,祠畢皆燒之。
飲食必先祭。
其約法,違大人言死,盜不止死。
其相殘殺,令部落自相報,相報不止,詣大人乎之,有罪者出其牛羊以贖死命,乃止。
自殺其父兄無罪。
其亡叛為大人所捕者,諸邑落不肯受,皆逐使至雍狂地。
地無山,有沙漠、流水、草木、多蝮地,在丁令之西南,烏孫之東北,以窮困之。
以上引文比較詳盡地叙述了烏桓的習俗、制度、法令等,史料價值極為珍貴。
内言“有罪者出其牛羊,以贖死命”。
說明烏桓社會己有貪富兩個階級,富者有罪可用财物贖死。
所謂“言出不可違”的大人既産生,則“推募”大人之事,不過偶而發生,通常還應是傳子或弟的王位世襲制。
所謂“妻後母、報寡嫂”的落後婚俗,與匈奴、鮮卑等部族正複相同。
系原始社會群婚制的遺留。
從“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産,不相徭役”及無以人殉葬等習俗觀之,有些史家謂漢魏時烏桓尚處于奴隸制階段的說法是占不住腳的,應該說已進入封建制階段的社會。
三、鮮卑 鮮卑與烏桓一樣,是東胡的主要組成部分,其言語習俗與烏桓同。
隻是結婚時先髠頭,在季春月大會于饒樂水(即今遼河上遊西拉木倫河)上,待飲畢,然後配合成雙。
其領地最盛時東起遼水,西至西域。
境内異獸有野馬、羱羊、端牛。
端牛角可以作弓,世人謂之“角端弓”。
又有貂、豽、子,它們的皮毛很柔軟,号稱天下名裘。
西漢初,東胡被冒頓擊滅後,作為東胡最大支屬的鮮卑遠逃至遼東塞外,南與烏桓為鄰,未曾直接與漢朝發生關系。
東漢劉秀初年,匈奴常率鮮卑、烏桓寇抄北邊。
及南匈奴附漢,鮮卑始與漢通譯使。
建武三十年(54年),鮮卑大人于仇贲率種人詣阙朝貢,漢封于仇贲為王。
明帝水平元年(58年),鮮卑自敦煌以東邑落大人皆來遼東受賞賜,漢今青、徐二州每年給錢二億七千萬。
明、章二世,邊塞無事。
和帝永元五年(93年),北匈奴被漢軍擊破,向西遁走,鮮卑乘虛進據其地。
匈奴餘種留者十餘萬戶,皆自号鮮卑,于是鮮卑漸強,不斷侵擾漢邊,為患更甚于匈奴。
至檀石槐統治時(156至181年),寇抄最甚。
檀石槐分其廣大領地為三部,自右北平東至遼東,接夫餘、貊二十餘邑,為東部;自右北平西至上谷十餘邑為中部;自上谷西至敦煌、烏孫二十餘邑為西部。
三部各置大人領之。
漢靈帝即位以後,幽、并、涼三州緣邊諸郡無歲不被鮮卑抄略,損失不可勝計。
因此熹平五年(176年),漢靈帝召集百官商議對付鮮卑的策略。
當時中常侍王甫等主張征集幽州諸郡兵出塞懲擊鮮卑,議郎蔡邕表示異議,他說:“自匈奴遁逃,鮮卑強盛,據其故地,稱兵十萬,才力勁健,意智益生。
加以關塞不嚴,禁網多漏,精金良鐵,皆為賊有,漢人逋逃,為之謀主,兵利馬疾,過于匈奴”。
蔡邕絕望地慨歎:“方今郡縣盜賊尚不能禁,況此醜虜而可伏乎?”因此,蔡邕提議先“恤民救急”,即在邊境上暫取守勢。
可是靈帝并不采納,派遣護烏桓校尉夏育等三将各率萬騎分二道出塞擊鮮卑。
檀石槐命三部大人各帥衆逆戰,漢将既非智勇,士兵人數也很不足,以緻“喪其節傳辎重,各将數十騎奔還,死者十七八”。
從《後漢書》卷90《鮮卑傳》的叙述看,鮮卑貴族向東漢王朝降附有五次:每次均時間短暫,而侵犯邊境的事卻經常發生。
這固然與鮮卑社會經濟發展階段有關,而東漢政府的腐化無能,也是構成以天下之大而困于人數不及一大郡的鮮卑的主要原因。
漢靈帝光和四年(181年)左右,檀石槐死,其子和連繼立,和連既無才力,性又貪淫,斷法不平,人衆叛者居半。
靈帝末年,和連在鈔略北地郡時被人射死。
其子骞曼年小,兄子魁頭代立。
後蹇曼長大,與魁頭争國,部衆離散。
魁頭死,弟步度根立,是時代郡以西的鮮卑都已叛離,代郡以東的中東部鮮卑也分裂為三個勢力集團,其大人一為步度根,其部衆分布在并州的太原、雁門等地;二為轲比能,其部衆分布在幽州的代郡、上谷等地;三為東部鮮卑素利、彌加、阙機,部衆分布在幽州的遼西、右北平、漁陽塞外。
在以上三個勢力中,步度根比較親近曹魏。
步度根的中兄扶羅韓亦别擁衆數萬為大人。
建安中,曹操定幽州,步度根與轲比能等通過烏桓校尉閻柔上貢獻。
後代郡烏桓能臣氐等叛漢,求屬扶羅韓。
扶羅韓将萬餘騎迎之。
到桑乾,氐等以為扶羅韓部威禁寬緩,不如屬轲比能,又造人呼轲比能。
比能即将萬餘騎到,于盟誓會上殺扶羅韓,扶羅韓子洩歸泥及部衆悉歸屬比能。
步度根從此怨比能。
魏文帝代漢,田豫為烏桓校尉,并持節護鮮卑,屯昌平。
步度根數與轲比能相攻擊。
步度根部衆稍弱,将其衆萬餘落保太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