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魯魏劉列傳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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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事,宜當修仁行義,尚于無為,令家給人足,安業樂産。
夫人道乂于下,則陰陽和于上,祥風時雨,覆被遠方,夷狄重譯而至矣。
《易》曰:「有孕盈缶,終來有它吉。
」言甘雨滿我之缶,誠來有我而吉已。
夫以德勝人者昌,以力勝人者亡。
今匈奴為鮮卑所殺,遠臧于史侯河西,去塞數千裡,而欲乘其虛耗,利其微弱,是非義之所出也。
前太仆祭肜遠出塞外,卒不見一胡而兵已困矣。
自山之難,不絕如綖,都護陷沒,士卒死者如積,迄今被其辜毒。
孤寡哀思之心未弭,仁者念之,以為累息,奈何複欲襲其迹,不顧患難乎?今始征發,而大司農調度不足,使者在道,分部督趣,上下相迫,民間之急亦已甚矣。
三輔、并、涼少雨,麥根枯焦,牛死日甚,此其不合天心之效也。
群僚百姓,鹹曰不可,陛下獨奈何以一人之計,棄萬人之命,不恤其言乎?上觀天心,下察人志,足以知事之得失。
臣恐中國不為中國,豈徒匈奴而已哉!惟陛下留聖恩,休罷士卒,以順天心。
書奏,不從。
每政事有益于人,恭辄言其便,無所隐諱。
其後拜為《魯詩》博士,由是家法學者日盛。
遷侍中,數召宴見,問以得失,賞賜恩禮寵異焉。
遷樂安相。
是時,東州多盜賊,群輩攻劫,諸郡患之。
恭到,重購賞,開恩信,其渠帥張漢等率支黨降,恭上以漢補博昌尉,其餘遂自相捕擊,盡破平之,州郡以安。
永元九年,征拜議郎。
八月,飲酎,齋會章台,诏使小黃門特引恭前。
其夜拜侍中,敕使陪乘,勞問甚渥。
冬,遷光祿勳,選舉清平,京師貴戚莫能枉其正。
十三年,代呂蓋為司徒。
十五年,從巡狩南陽,除子撫為郎中,賜驸馬從駕。
時弟丕亦為侍中。
兄弟父子并列朝廷。
後坐事策免。
殇帝即位,以恭為長樂衛尉。
永初元年,複代梁鲔為司徒。
初,和帝末,下令麥秋得案驗薄刑,而州郡好以苛察為政,因此遂盛夏斷獄。
恭上疏谏曰: 臣伏見诏書,敬若天時,憂念萬民,為崇和氣,罪非殊死,且勿案驗。
進柔良,退貪殘,奉時令。
所以助仁德,順昊天,緻和氣,利黎民者也。
舊制至立秋乃行薄刑,自永元十五年以來,改用孟夏,而刺史、太守不深惟憂民息事之原,進良退殘之化,因以盛夏征召農人,拘對考驗,連滞無已。
司隸典司京師,四方是則,而近于春月分行諸部,托言勞來貧人,而無隐恻之實,煩擾郡縣,廉考非急,逮捕一人,罪延十數,上逆時氣,下傷農業。
案《易》氣月《姤》用事。
經曰:「後以施令诰四方。
」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陰也。
行者尚止之,況于逮召考掠,奪其時哉! 比年水旱傷稼,人饑流冗。
今始夏,百谷權輿,陽氣胎養之時。
自三月以來,陰寒不暖,物當化變而不被和氣。
《月令》:「孟夏斷薄刑,出輕系。
行秋令則苦雨數來,五谷不熟。
」又曰:「仲夏挺重囚,益其食。
行秋令則草木零落,人傷于疫。
」夫斷薄刑者,謂其輕罪已正,不欲令久系,故時斷之也。
臣愚以為今孟夏之制,可從此令,其決獄案考,皆以立秋為斷,以順時節,育成萬物,則天地以和,刑罰以清矣。
初,肅宗時,斷獄皆以冬至之前,自後論者互多駁異。
鄧太後诏公卿以下會議,
夫人道乂于下,則陰陽和于上,祥風時雨,覆被遠方,夷狄重譯而至矣。
《易》曰:「有孕盈缶,終來有它吉。
」言甘雨滿我之缶,誠來有我而吉已。
夫以德勝人者昌,以力勝人者亡。
今匈奴為鮮卑所殺,遠臧于史侯河西,去塞數千裡,而欲乘其虛耗,利其微弱,是非義之所出也。
前太仆祭肜遠出塞外,卒不見一胡而兵已困矣。
自山之難,不絕如綖,都護陷沒,士卒死者如積,迄今被其辜毒。
孤寡哀思之心未弭,仁者念之,以為累息,奈何複欲襲其迹,不顧患難乎?今始征發,而大司農調度不足,使者在道,分部督趣,上下相迫,民間之急亦已甚矣。
三輔、并、涼少雨,麥根枯焦,牛死日甚,此其不合天心之效也。
群僚百姓,鹹曰不可,陛下獨奈何以一人之計,棄萬人之命,不恤其言乎?上觀天心,下察人志,足以知事之得失。
臣恐中國不為中國,豈徒匈奴而已哉!惟陛下留聖恩,休罷士卒,以順天心。
書奏,不從。
每政事有益于人,恭辄言其便,無所隐諱。
其後拜為《魯詩》博士,由是家法學者日盛。
遷侍中,數召宴見,問以得失,賞賜恩禮寵異焉。
遷樂安相。
是時,東州多盜賊,群輩攻劫,諸郡患之。
恭到,重購賞,開恩信,其渠帥張漢等率支黨降,恭上以漢補博昌尉,其餘遂自相捕擊,盡破平之,州郡以安。
永元九年,征拜議郎。
八月,飲酎,齋會章台,诏使小黃門特引恭前。
其夜拜侍中,敕使陪乘,勞問甚渥。
冬,遷光祿勳,選舉清平,京師貴戚莫能枉其正。
十三年,代呂蓋為司徒。
十五年,從巡狩南陽,除子撫為郎中,賜驸馬從駕。
時弟丕亦為侍中。
兄弟父子并列朝廷。
後坐事策免。
殇帝即位,以恭為長樂衛尉。
永初元年,複代梁鲔為司徒。
初,和帝末,下令麥秋得案驗薄刑,而州郡好以苛察為政,因此遂盛夏斷獄。
恭上疏谏曰: 臣伏見诏書,敬若天時,憂念萬民,為崇和氣,罪非殊死,且勿案驗。
進柔良,退貪殘,奉時令。
所以助仁德,順昊天,緻和氣,利黎民者也。
舊制至立秋乃行薄刑,自永元十五年以來,改用孟夏,而刺史、太守不深惟憂民息事之原,進良退殘之化,因以盛夏征召農人,拘對考驗,連滞無已。
司隸典司京師,四方是則,而近于春月分行諸部,托言勞來貧人,而無隐恻之實,煩擾郡縣,廉考非急,逮捕一人,罪延十數,上逆時氣,下傷農業。
案《易》氣月《姤》用事。
經曰:「後以施令诰四方。
」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陰也。
行者尚止之,況于逮召考掠,奪其時哉! 比年水旱傷稼,人饑流冗。
今始夏,百谷權輿,陽氣胎養之時。
自三月以來,陰寒不暖,物當化變而不被和氣。
《月令》:「孟夏斷薄刑,出輕系。
行秋令則苦雨數來,五谷不熟。
」又曰:「仲夏挺重囚,益其食。
行秋令則草木零落,人傷于疫。
」夫斷薄刑者,謂其輕罪已正,不欲令久系,故時斷之也。
臣愚以為今孟夏之制,可從此令,其決獄案考,皆以立秋為斷,以順時節,育成萬物,則天地以和,刑罰以清矣。
初,肅宗時,斷獄皆以冬至之前,自後論者互多駁異。
鄧太後诏公卿以下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