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榮丁鴻列傳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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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象也;月者陰精,盈毀有常,臣之表也。
故日食者,臣乘君,陰陵陽;月滿不虧,下驕盈也。
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屬專權于外,黨類強盛,侵奪主勢,則日月薄食,故《詩》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
」《春秋》日食三十六,弑君三十二。
變不空生,各以類應。
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
覽觀往古,近察漢興,傾危之禍,靡不由之。
是以三桓專魯,田氏擅齊,六卿分嚴;諸呂握權,統嗣幾移;哀、平之末,廟不血食。
故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其德,不得行其勢也。
今大将軍雖欲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
背王室,向私門,此乃上威損,下權盛也。
人道悖于下,效驗見于天,雖有隐謀,神照其情,垂象見戒,以告人君。
間者月滿先節,過望不虧,此臣驕溢背君,專功獨行也。
陛下未深覺悟,故天重見戒,誠宜畏懼,以防其禍。
《詩》雲:「敬天之怒,不敢戲豫。
」若敕政責躬,杜漸防萌,則兇妖銷滅,害除福湊矣。
夫壞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幹雲蔽日之木,起于蔥青。
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于微細,以緻其大。
恩不忍誨,義不忍割,去事之後,未然之明鏡也。
臣愚以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權門,傾覆谄谀,以者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誅。
間者大将軍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賦斂吏人,遣使貢獻。
大将軍雖雲不受,而物不還主,部署之吏無所畏憚,縱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内貪猾,競為奸吏,小民籲嗟,怨氣滿腹。
臣聞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從橫。
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書奏十餘日,帝以鴻行太尉兼衛尉,屯南、北宮。
于是收窦憲大将軍印绶,憲及諸弟皆自殺。
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萬并有蠻夷者亦舉二人,帝以為不均,下公卿會議。
鴻與司空劉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階品,蠻夷錯雜,不得為數。
自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四十萬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
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
」帝從之。
六年,鴻薨,賜贈有加常禮。
子湛嗣。
湛卒,子浮嗣。
浮卒,子夏嗣。
論曰:「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
若乃太伯以天下而違周,伯夷率潔情以去國,并未始有其讓也。
故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
後世聞其讓而慕其風,徇其名而昧其緻,所以激詭行生而取與妄矣。
至夫鄧彪、劉恺,讓其弟以取義,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義不亦薄乎!君子立言,非苟顯其理,将以啟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将以訓天下之方動者。
言行之所開塞,可無慎哉!原丁鴻之心,主于忠愛乎?何其終悟而從義也!異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
贊曰:五更待問,應若鳴鐘。
庭列辎駕,堂修禮容。
穆穆帝則,擁經以從。
丁鴻翼翼,讓而不飾。
高論白虎,深言日食。
故日食者,臣乘君,陰陵陽;月滿不虧,下驕盈也。
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屬專權于外,黨類強盛,侵奪主勢,則日月薄食,故《詩》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
」《春秋》日食三十六,弑君三十二。
變不空生,各以類應。
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
覽觀往古,近察漢興,傾危之禍,靡不由之。
是以三桓專魯,田氏擅齊,六卿分嚴;諸呂握權,統嗣幾移;哀、平之末,廟不血食。
故雖有周公之親,而無其德,不得行其勢也。
今大将軍雖欲敕身自約,不敢僭差,然而天下遠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辭,求通待報,雖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數十日。
背王室,向私門,此乃上威損,下權盛也。
人道悖于下,效驗見于天,雖有隐謀,神照其情,垂象見戒,以告人君。
間者月滿先節,過望不虧,此臣驕溢背君,專功獨行也。
陛下未深覺悟,故天重見戒,誠宜畏懼,以防其禍。
《詩》雲:「敬天之怒,不敢戲豫。
」若敕政責躬,杜漸防萌,則兇妖銷滅,害除福湊矣。
夫壞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幹雲蔽日之木,起于蔥青。
禁微則易,救末者難,人莫不忽于微細,以緻其大。
恩不忍誨,義不忍割,去事之後,未然之明鏡也。
臣愚以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權門,傾覆谄谀,以者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誅。
間者大将軍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賦斂吏人,遣使貢獻。
大将軍雖雲不受,而物不還主,部署之吏無所畏憚,縱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内貪猾,競為奸吏,小民籲嗟,怨氣滿腹。
臣聞天不可以不剛,不剛則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強,不強則宰牧從橫。
宜因大變,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書奏十餘日,帝以鴻行太尉兼衛尉,屯南、北宮。
于是收窦憲大将軍印绶,憲及諸弟皆自殺。
時大郡口五六十萬舉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萬并有蠻夷者亦舉二人,帝以為不均,下公卿會議。
鴻與司空劉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階品,蠻夷錯雜,不得為數。
自今郡國率二十萬口歲舉孝廉一人,四十萬二人,六十萬三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
不滿二十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
」帝從之。
六年,鴻薨,賜贈有加常禮。
子湛嗣。
湛卒,子浮嗣。
浮卒,子夏嗣。
論曰:「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
孟子曰「聞伯夷之風者,貪夫廉,懦夫有立志」。
若乃太伯以天下而違周,伯夷率潔情以去國,并未始有其讓也。
故太伯稱至德,伯夷稱賢人。
後世聞其讓而慕其風,徇其名而昧其緻,所以激詭行生而取與妄矣。
至夫鄧彪、劉恺,讓其弟以取義,使弟受非服而己厚其名,于義不亦薄乎!君子立言,非苟顯其理,将以啟天下之方悟者;立行,非獨善其身,将以訓天下之方動者。
言行之所開塞,可無慎哉!原丁鴻之心,主于忠愛乎?何其終悟而從義也!異夫數子類乎徇名者焉。
贊曰:五更待問,應若鳴鐘。
庭列辎駕,堂修禮容。
穆穆帝則,擁經以從。
丁鴻翼翼,讓而不飾。
高論白虎,深言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