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賢明傳

關燈
謀,醉而載之,卒成霸基。

     卷二之四 秦穆公姬 穆姬者,秦穆公之夫人,晉獻公之女,太子申生之同母姊,與惠公異母。

    賢而有義。

    獻公殺太子申生,逐群公子。

    惠公号公子夷吾,奔梁。

    及獻公卒,得因秦立。

    始即位,穆姬使納群公子曰:“公族者,君之根本。

    ”惠公不用,又背秦賂。

    晉饑,請粟于秦,秦與之。

    秦饑,請粟于晉,晉不與。

    秦遂興兵與晉戰,獲晉君以歸。

    秦穆公曰:“掃除先人之廟,寡人将以晉君見。

    ” 穆姬聞之,乃與太子罃、公子宏,與女簡璧,衰绖履薪以迎。

    且告穆公曰:“上天降災,使兩君匪以玉帛相見,乃以興戎。

    婢子娣姒,不能相教,以辱君命。

    晉君朝以入,婢子夕以死。

    惟君其圖之。

    ”公懼,乃舍諸靈台。

    大夫請以入,公曰:“獲晉君以功歸,今以喪歸,将焉用!遂改館晉君,饋以七牢而遣之。

     穆姬死,穆姬之弟重耳入秦,秦送之晉,是為晉文公。

    太子罃思母之恩,而送其舅氏也,作詩曰:“我送舅氏,曰至渭陽,何以贈之?路車乘黃。

    ”君子曰:“慈母生孝子。

    ”詩雲:“敬慎威儀,維民之則。

    ”穆姬之謂也。

     頌曰:秦穆夫人,晉惠之姊。

    秦執晉君,夫人流涕,痛不能救,乃将赴死,穆公義之,遂釋其弟。

     卷二之五 楚莊樊姬 樊姬,楚莊王之夫人也。

    莊王即位,好狩獵。

    樊姬谏不止,乃不食禽獸之肉,王改過,勤于政事。

     王嘗聽朝罷晏,姬下殿迎曰:“何罷晏也,得無饑倦乎?”王曰:“與賢者語,不知饑倦也。

    ”姬曰:“王之所謂賢者何也?”曰:“虞丘子也。

    ”姬掩口而笑,王曰:“姬之所笑何也?”曰:“虞丘子賢則賢矣,未忠也。

    ”王曰:“何謂也?”對曰:“妾執巾栉十一年,遣人之鄭衛,求美人進于王。

    今賢于妾者二人,同列者七人。

    妾豈不欲擅王之愛寵哉!妾聞‘堂上兼女,所以觀人能也。

    ’妾不能以私蔽公,欲王多見知人能也。

    今虞丘子相楚十餘年,所薦非子弟,則族昆弟,未聞進賢退不肖,是蔽君而塞賢路。

    知賢不進,是不忠;不知其賢,是不智也。

    妾之所笑,不亦可乎!”王悅。

     明日,王以姬言告虞丘子,丘子避席,不知所對。

    于是避舍,使人迎孫叔敖而進之,王以為令尹。

    治楚三年,而莊王以霸。

    楚史書曰:“莊王之霸,樊姬之力也。

    ”詩曰:“大夫夙退,無使君勞。

    ”其君者,謂女君也。

    又曰:“溫恭朝夕,執事有恪。

    ”此之謂也。

     頌曰:樊姬謙讓,靡有嫉妒,薦進美人,與巳同處,非刺虞丘,蔽賢之路,楚莊用焉,功業遂伯。

     卷二之六 周南之妻 周南之妻者,周南大夫之妻也。

    大夫受命,平治水土。

    過時不來,妻恐其懈于王事,蓋與其鄰人陳素所與大夫言:“國家多難,惟勉強之,無有譴怒,遺父母憂。

    昔舜耕于曆山,漁于雷澤,陶于河濱。

    非舜之事,而舜為之者,為養父母也。

    家貧親老,不擇官而仕。

    親操井臼,不擇妻而娶。

    故父母在,當與時小同,無虧大義,不罹患害而已。

    夫鳳凰不離于蔚羅,麒麟不入于陷阱,蛟龍不及于枯澤。

    鳥獸之智,猶知避害,而況于人乎!生于亂世,不得道理,而迫于暴虐,不得行義,然而仕者,為父母在故也。

    乃作詩曰:‘鲂魚赪尾,王室如毀,雖則如毀,父母孔迩。

    ’蓋不得已也。

    君子以是知周南之妻而能匡夫也。

     頌曰:周大夫妻,夫出治土
0.04888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