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第八

關燈
貞觀元年,封中書令房玄齡為邗國公,兵部尚書杜如晦為蔡國公,吏部尚書長孫無忌為齊國公,并為第一等,食邑實封一千三百戶。

    皇從父淮安王神通上言:“義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玄齡等刀筆之人,功居第一,臣竊不服。

    ”太宗曰:“國家大事,惟賞與罰。

    賞當其勞,無功者自退;罰當其罪,為惡者鹹懼。

    則知賞罰不可輕行也。

    今計勳行賞,玄齡等有籌謀帷幄、畫定社稷之功,所以漢之蕭何,雖無汗馬,指蹤推毂,故得功居第一。

    叔父于國至親,誠無愛惜,但以不可緣私濫與勳臣同賞矣。

    ”由是諸功臣自相謂曰:“陛下以至公,賞不私其親,吾屬何可妄訴。

    ”初,高祖舉宗正籍,弟侄、再從、三從孩童已上封王者數十人。

    至是,太宗謂群臣曰:“自兩漢已降,惟封子及兄弟,其疏遠者,非有大功,如漢之賈、澤,并不得受封。

    若一切封王,多給力役,乃至勞苦萬姓,以養己之親屬。

    ”于是宗室先封郡王其間無功者,皆降為縣公。

     貞觀十一年,太宗以周封子弟,八百餘年,秦罷諸侯,二世而滅,呂後欲危劉氏,終賴宗室獲安,封建親賢,當是子孫長久之道。

    乃定制,以子弟荊州都督荊王元景、安州都督吳王恪等二十一人,又以功臣司空趙州刺史長孫無忌、尚書左仆射宋州刺史房玄齡等一十四人,并為世襲刺史。

    禮部侍郎李百藥奏論駁世封事曰: 臣聞經國庇民,王者之常制;尊主安上,人情之大方。

    思闡治定之規,以弘長世之業,萬古不易,百慮同歸。

    然命曆有賒促之殊,邦家有治亂之異,遐觀載籍,論之詳矣。

    鹹雲周過其數,秦不及期,存亡之理,在于郡國。

    周氏以鑒夏、殷之長久,遵皇王之并建,維城磐石,深根固本,雖王綱弛廢,而枝幹相持,故使逆節不生,宗祀不絕。

    秦氏背師古之訓,棄先王之道,踐華恃險,罷侯置守,子弟無尺土之邑,兆庶罕共治之憂,故一夫号呼而七廟隳圯。

     臣以為自古皇王,君臨宇内,莫不受命上玄,冊名帝錄,締構遇興王之運,殷憂屬啟聖
0.04663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