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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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荒謬到了極點,竟會将最能加重其罪行的理由提出來替他辯護。

    說真的,我當時無言以對,隻好泛泛地回答說,也許是各國有各國不同的習俗吧。

    必須承認,我那時确實羞愧難當。

     雖然我們把賞與罰認為是一切政府動作的兩個樞紐,但除了在利立浦特之外,我還沒見過有任何一個國家能真正實行這一原則。

    不論是誰,隻要能拿出充分證據,證明自己在七十三個月内一直嚴守國家法律,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權,根據其地位及生活狀況的不同,從專用的基金中,領取相應的一筆款子,同時還可以獲得“斯尼爾普爾”或“守法者”的稱号,不過這種稱号不能傳給後代。

    我告訴他們,我們的法律隻有刑罰沒有獎賞,他們認為這是我們政策上的一大缺點。

    也正式如此,他們的裁判廳裡的正義女神像塑有六隻眼睛,兩隻在前,兩隻在後,左右還各有一隻,表示正義女神謹慎周全。

    女神右手拿一袋金子,袋口開着,左手持一柄寶劍,劍插在鞘中,這表示她喜歡獎賞而不是責罰。

     在選人任職方面,他們更注重優良的品德而非卓越的才能。

    他們認為,既然人類必須要有政府管理事務,那麼人類的一般才能就可以勝任各種職務;上天從來就沒有想到要把公共事務的管理弄得非常神秘,好像隻有極少數傑出的天才才搞得懂,而這樣的天才一個時代也難得有那麼三個。

    相反,他們認為每個人身上都有真誠、正義、節制等美德,大家隻要實踐這些美德,加上經驗和為善之心,就都能為國服務,不過還需經過一段時間的學習罷了。

    但是他們認為,如果一個人沒有德行,那麼他的才能再高也是沒有用的,任何事務都決不能交給那些有才無德的危險分子去辦。

    一個品行端正的人如果由于無知而犯錯,至少也不會像那些存心腐敗的人那樣給社會利益造成緻命的後果。

    這些人本事不小,能夠加倍地營私舞弊,同時還能掩飾自己的腐敗行徑。

     不相信上帝的人也同樣不能為公衆服務。

    利立浦特人認為,既然國王們宣稱自己是上帝的代表,他所任用的人竟不承認他所憑借的權威,那就再荒唐不過了。

     在談到這些法律以及下面的法律時,讀者應該明白我指的隻是他們原先的那些制度,而并不是後來的腐敗政治。

    由于人類天性堕落而導緻這些人已經陷入腐敗之中去了。

    讀者要注意,那些憑借在繩子上跳舞而獲取高位,在禦杖上下跳躍或爬行以赢得思寵和榮譽勳章等的無恥做法,最初是由當今皇上的祖父首先開始的,随着黨派紛争的愈演愈烈,這些劣迹遂漸發展到了目前的地步。

     以他們的做法來看,忘恩負義該判死罪,我們在書上讀到其他一些國家也有這樣的法律。

    他們的理由是這樣的:無論是誰,如以怨報德,就應該是人類的公敵,不知報恩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他們關于父母親和子女責任的一些觀念也和我們的觀念完全不同。

    男女結合是建立在偉大的自然法則的基礎上的,為的是傳宗接代,利立浦特人也該有這樣一種結合。

    他們認為,和别的動物一樣,男女結合的動機在于性欲,而對其兒女的憐愛呵護也是出于同樣的自然法則。

    根據這一道理,他們絕對不認為一個孩子因為父親生了他,或者母親把他帶到了這個世上,而必須對父是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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