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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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危險航程——他到達新荷蘭(新荷蘭是澳大利亞的舊稱),打算在那兒定居——被當地人用箭射傷——被葡萄牙人捉住,強行帶到他們的船上——船長對他的熱情招待——作者回到英國。

     一七一四(也許是一七一五)年二月十五日上午九點,我開始了這一次險惡的航行。

    風很順,不過開始我隻是用槳在那裡劃,但考慮到這樣劃下去人很快會疲勞的,而風向也可能會改變,我就大膽地扯起了小帆。

    就這樣,在海潮的幫助下,我以每小時一裡格半的速度前進着(這是我盡可能的估計)。

    我的主人和它的朋友一直站在岸上,差不多無法看到我時才離開。

    我還不時聽到那匹栗色小馬在喊(它一直是愛我的):“赫奴伊·伊拉·奴哈·瑪加赫·野胡。

    ”(“多保重,溫順的野胡!”) 我本來打算,隻要有可能,就找那麼一座無人居住的小島,依靠自己的勞動,也足可以為自己提供一切生活的必備品,我想那比在歐洲最文雅的宮廷裡作首相大臣還要幸福。

    我一想到要回到那個社會中去受“野胡”們的統治,就萬分害怕。

    因為如果能像我希望的那樣過上隐居的生活,我至少可以自由自在地思想,可以愉快地思考那些無與倫比的“慧骃”的各種美德,不可能再堕入我同類的罪惡和腐化中去。

     讀者可能還記得,我前面曾叙述過我的那些水手怎樣謀反我,把我囚禁在船艙裡,一連幾個星期不知我們走的是什麼航線,後來又把我押上舢闆強迫我登陸;不知是真是假,水手們還賭咒發誓地說他們也不知道我們是在世界的哪個部分。

    不過當時根據我聽到他們說的一些話,猜想他們是在往東南方向行駛,打算航行到馬達加斯加去。

    所以我相信,我們當時是在好望角以東大約十度的地方,也就是在南緯四十五度左右一帶。

    雖然這不過是一種推測,但我還是決定向東行駛,希望能到達新荷蘭的西南岸,也許在新荷蘭的西面可以找到我所期望的某個無人小島。

    這時風向正西,到晚上六點鐘,我估計我至少已向東行駛了十八裡格。

    這時我看到約半裡格外有一座小島,一會兒工夫我就到了那裡。

    這島隻是一整塊岩石,僅有一個由暴風雨侵襲、沖刷而成的小港灣。

    我把小船停在港内,爬上一處岩石,從那裡我清楚看到東面由南向北延伸着一片陸地。

    我在小船裡躺了一整夜,第二天一早繼續行駛。

    七個小時之後我到達了新荷蘭的西南角。

    這就證實了我長期以來一貫的一個看法:地圖和海圖把這個國家的位置弄錯了,圖上的方位至少比該國的實際位置向東移了三度。

    我想我許多年前就跟我的好友赫爾曼·莫爾先生(十八世紀著名地圖繪制者)談過,并且還向他提出了我的理由,可是他還是相信别的作家的意見。

     我在登陸的那個地方沒有發現什麼居民,可是由于沒有武器,不敢深入内陸。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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