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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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子之所敢為,疑是後人所偽撰,假隆禮之名以行。

     其實「進書表」純系作偽產物,已如上述,因此,所謂「嘗表奏進禦」之事,亦系子虛烏有。

    而且隆禮編纂此書是在入元以後--至少是入元後始公諸于世,因此「內遼而外宋」,固已無妨。

     前人有不考此書撰次時間,僅據「進書表」所屬年月,即對作者之宗旨妄加推測者。

    如錢曾讀書敏求記卷二雲: 隆禮書法謹嚴,筆力詳贍,洵有良史之風。

    具載兩國誓書及南北通使禮物,蓋深有慨于「海上之盟」,使讀者尋其意于言外耳。

    棄祖宗之宿好,結虎狼之新歡,自撤籬樊,孰當扞蔽?青城之禍,詳其流毒,實有隱痛焉。

    存遼以障金,此則隆禮之志也。

    至夷契丹為國,不史而志之,其尊本朝也至矣。

    予特表而出之。

     掃葉山房本契丹國志前有校刊者席世臣寫的序,亦重復錢氏的說法?進一步予以引申。

    序中寫道: 至于宋遼之交,尤多微意。

    若澶淵誓書、關南誓書、地界之議、禮物之數,皆詳載無遺。

    蓋宋徽宗之約金攻遼,釁起於趙良嗣,禍成于童貫、蔡攸,權其曲直,責有所歸。

    隆禮不敢顯言之,故備陳舊典,以戒前車。

     如依「進書表」所屬,此書成于淳熙七年,這一年正值金世宗大定二十年,金正是號稱「小堯舜」的盛世,北方蒙古尚未興起,此時備陳宋徽宗約金攻遼一段歷史,如何會含有「以戒前車」之微意呢?顯然錢曾和席世臣連基本史實亦未考察,僅因考慮到孝宗淳熙年間是值南宋與蒙古結盟夾攻金朝之前,于是就對此書寫作的宗旨作了上述推測。

     金末,北方新興起的蒙古國大舉南犯時,宋理宗一夥竟然忘記了當年宋金「海上之盟」的教訓,如今又與蒙古結盟,約夾攻金。

    據金史卷十八哀宗本紀記載:天興二年(一二三三年)八月「大元使王檝諭宋還,宋以軍護其行,青山招撫盧進得邏使言以聞,上為之懼」。

    當時,獲悉宋與蒙古結盟,嚇得「驚悸無人色」的金哀宗,連忙遣使向宋朝緻意雲:「大元滅國四十以及西夏,夏亡及于我,我亡必及于宋。

    唇亡齒寒,自然之理。

    若與我連和,所以為我者亦為彼也。

    」道理盡管如此顯而易見,結果宋朝仍是與蒙古結盟而拒絕了金的請求。

    這一年裏,金哀宗被蒙古軍攻擊,由開封逃到歸德,後又逃到蔡州。

    最後南宋應蒙古之約出兵夾攻,終于在一二三四年攻破蔡州,金哀宗為亂兵所殺。

     金亡之後,昏憒到喪失理智程度的南宋統治集團,竟然幻想乘機恢復中原,這何異于虎口拔牙!結果終因受蒙古軍所阻,慘遭失敗。

    此後,南宋在江、淮之間和四川方面就一直受到蒙古軍的攻擊。

    所以,即便是淳祐間葉隆禮中進士并開始做官之後馬上着手撰次此書,也已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海上之盟」的滑稽戲又已重演之後,此時舊事重提,即使有供統治者借鑒之意,也已是「馬後炮」了。

    何況成書及刊行的時間,又很可能是入元之後呢?因此,我覺得要考察葉隆禮撰寫此書的宗旨,重點不應從遼宋之交的史實求之,值得注意的倒是遼末一段。

    書中對蕭奉先、李儼等迎合天祚而誤國的權臣,痛加斥責。

    契丹國志卷十九「論曰」: 亡契丹者,蕭奉先、李儼亡之也,非女真也。

    夫國之盛衰,視柄國之臣何如耳。

    天祚荒淫,委政後族,惑于奉先、儼之欺蔽,阿骨打不當信而信之,晉王不當害而害之,夾山之禍有自來矣。

    舉二百餘年之基業,一朝而覆之,奸諛之誤國,其明效大驗,至此極也。

    悲夫! 南宋末年,權臣賈似道誤國的歷史為葉隆禮所親歷。

    所以,我們如果把他針對遼朝的興亡所發表的這番議論,看作是一個國破家亡的宋朝「遺老」在痛定思痛之後發出的感慨,當不能謂無據。

     二 關于契丹國志一書的史料價值,蘇天爵滋溪文稿卷二十五三史質疑適園叢書本。

    持一筆抹煞的態度,他說: 葉隆禮、宇文懋昭為遼、金國志,皆不及見國史,其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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