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神槍絕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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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隻剩下做不了主的老婆在家。

     孫某從上午等到下午,還不見羅某,人就急了,幾次威脅警方說要是再見不到羅某,就要讓他絕後。

     負責這次現場指揮的,又是咱們蔣局。

     蔣局一看孫某已經喪失理智,人質随時都有生命危險,當即命令狙擊手趕到現場待命。

     趙铎端着他的85式狙擊槍在對面一間小學三樓廁所窗戶邊隐蔽下來,槍口早已瞄準孫某。

     隻是孫某左手抱着孩子,右手持刀,刀鋒貼着孩子的脖子,如果貿然開槍,子彈稍微射偏,沒能讓孫某當場斃命,對方手中的刀稍稍一拖,這孩子就沒命了。

     所以蔣局雖然已經下達“就地擊斃”的命令,但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趙铎仍然不敢開槍。

     雙方又耗了一個多小時,孫某突然暴躁起來,向警方發出最後通牒,如果二十分鐘内見不到羅某,就要讓他兒子見血。

     警方頓時緊張起來,誰也不知道姓羅的那家夥藏到哪裡去了,二十分鐘根本不可能找到他。

     就在這時,孫某懷中本來一直在乖乖睡覺的孩子,突然哇哇大哭起來。

    孫某忙把水果刀拿在左手裡,右手向後伸去,不知是要拿什麼東西。

    因為他左手抱着孩子,手裡雖然拿着刀,但刀鋒距離孩子已經有五六寸遠了。

     趙鋒果斷地扣動扳機,子彈呼嘯而出,“噗”的一聲,射入孫某眉心…… 後來趙铎聽處理現場的同事說孫某倒地後,孩子跌落在他身上,隻是微微有一些擦傷,這才放心。

     那位同事又告訴他:“你知道孫某最後那一下,是想拿什麼東西嗎?他想去拿後面桌子上的奶瓶,那孩子肯定是餓壞了……” 趙铎一聽,當時就呆住了。

     同事拍拍他的肩膀說:“不用難過,如果不是抓住這個機會,咱們還真拿他沒轍。

    ” 趙铎木然地點點頭。

    從不抽煙的他找同事要了根煙,坐在地上悶聲不響地抽起來。

     他知道孫某也有孩子,在這種時候,一個怕孩子餓着、肯冒險回身給孩子拿奶瓶的已經做了父親的男人,怎麼可能會忍心殺害一個無辜的孩子呢?也許這件事,還有更好的解決方法。

     他想,一個狙擊手的職責,到底是殺人還是救人呢? 作為一名狙擊手,他也許比常人更應該尊重生命,無論是人質還是嫌犯的生命,都要尊重。

     一名嫌犯,到底該不該死,應該是法院的事,不該由自己來決定。

     法院判錯了,嫌犯還可以上訴,如果自己扣錯扳機,就再沒有改正的機會了。

     從此後,趙铎的訓練狀态一直不佳,瞄準人形靶的時候,竟遲遲不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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