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送你一顆糖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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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忘記了拔針。

    一個路人在街頭攔住她,溫柔地幫她掐斷線頭。

     她說:“可惜,他年齡大得足以當我祖父了。

    ” …… 如果有人愛讀小故事,月月曆經的故事是可以寫成系列叢書的,别人羨慕不已的經年旅行,于她而言貌似是再自然不過的日常生活,她從不會刻意去渲染标榜,已然進入到另外一種境界中了。

     隻是,我一直不知道驅使她這樣去生活的力量,來自何方。

     我認識月月的時候,她已經安居在北京不再飄蕩。

    我問她:“你這種在外面走野了的人,怎麼就能狠下心回來了呢?” 她向來有話直說,可那天卻嘻嘻哈哈地打了半天太極。

     後來我又問過一次。

    她罵我矯情,依舊沒有清晰地回答我。

     我第三次問的時候,她沉默了。

     隔天,她在微信上用一段文字回答了我的問題: 我的父母從分居到離婚,用了整整二十年,你知道二十年是一個什麼概念嗎? 他們的價值觀無法契合,雖然相愛卻相互折磨,同時折磨着無能為力的我。

    而我自己最初的情感經曆亦是如此,挫折之深,粉碎了我對家庭生活的所有向往。

    這一切迫使我背井離鄉去獨自生長,繞着地球去浪蕩,直到我習慣了這種浪蕩。

     三年前,我的母親在韓國找到了我,在仁川機場至市區的大巴上,她看着窗外告訴我,四天前他們離婚的消息。

    她說,一切都過去了,你也長大了,女兒,回家吧。

     回國後半年,她說,你也老大不小了,該考慮結婚生寶寶了。

     我不排斥母親的想法,隻是在想,如果我有了一個小孩子,該給他怎樣的生活呢?……我怎麼會舍得再讓他獨自在外那麼久,獨自一個人去成長。

     我還沒有靠譜的結婚對象,就開始憂慮孩子會重蹈自己的覆轍。

    這是不是有點可笑?更可笑的是,居然被一個剛認識幾分鐘的人拽去試穿了婚紗,生平第一次穿婚紗就這麼浪費掉了。

    所以,大冰你打算怎麼彌補我? 我回複她:月月,我鄭重地向你承諾,無論你哪天舉行婚禮,我都會穿上禮服站到你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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