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周與陳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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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适可窺探陳壽的良苦用心。
《四庫金書總目提要·三國志》說過一些公道話:“以理而論,(陳)壽之謬萬萬無詞以勢而論,則鑿齒帝漢順而易,壽欲帝漢逆而難。
蓋鑿齒時晉已南渡,其事有類乎蜀,為偏安者争正統,此孚于當代之論者也壽則身為晉武之臣,而晉武承魏之統,僞魏是僞晉矣。
其能行于當代哉!此猶宋太祖篡立近于魏而北漢、南唐亦近于蜀,故北宋諸儒皆有避而不僞魏高宗以後,偏安江左近于蜀,而中原魏地全入于金,故南宋諸儒乃紛紛起而帝蜀。
此皆當論其世,未可以一格繩也。
”看來,從東晉習鑿齒以來掀起的正統之争,無不具有現實的目的和為當代政權服務的用心,知人論世,知世論史是至關要緊的,沒有永恒不變的正僞标的。
陳壽受後人批評的另一弊病是書中時有曲筆,多所回護。
劉知幾在《史通·直書篇》說“當宜、景開基之始,曹、馬構紛之際,或列營渭曲,見屈武侯,或發仗雲台,取傷成濟,陳壽、王隐鹹杜其口而無言。
”批評陳壽和王隐在修史時對當權人物曹操、司馬懿的醜事緘口無言,為之回護。
我們在《三國志·魏書》中确實沒有看到劉知幾所論的内容,對此,清人趙翼在《廿二史答記》卷六中“三國志多回護”寫到:《春秋》書天王狩于河陽,不言晉侯所召,而以為天子巡狩,既已開掩護之法,然此物為尊者諱也。
至于孩父之事,則大書以正之,如許止、趙盾之類,皆一字不肯假借,所以垂誠,義至嚴也。
自陳壽作《魏本紀》多所回護,凡兩朝革易之際,進爵封國,賜劍履,加九錫,以及禅位,有诏有策,竟成一定書法。
以後宋、齊、梁、陳諸書悉奉為成式,直以為作史之法固應如是。
然壽回護過甚之處,究有未安者。
趙翼在回顧自《春秋》以來即有回護現象的存在,認為陳壽在這方面做得不好。
于是趙翼列舉一些例證,如漢獻帝遜位之後,魏封其為山陽公,到他死時,才追谥為獻帝,陳壽隐去曹王篡漢封山陽公一節,在《魏紀》中隻稱漢獻帝。
同樣常道鄉公遜位,為陳留王,到死時才追谥為元帝,陳壽也為之諱隐掩飾。
司馬師廢齊王芳,《魏略》是這樣記載的:“(司馬)師遣郭一芝入宮,太後方與帝對弈,芝奏日:‘大将軍欲廢陛下。
’帝乃起去,太後不悅。
芝曰:‘大将軍意已定,太後但當順旨。
’太後曰:‘我欲見大将軍。
’芝曰:‘大将軍何可見邪。
’太後乃付以玺緩。
’是齊王之廢,全出于司馬師之主意,太後全然不知。
陳壽《魏紀》“反載太後之命,極言齊王無道不孝,以見其當廢,其誣齊王而黨司馬氏亦太甚關。
’如此等等。
最為嚴重的曲筆是高貴鄉公被弑之事,據《漢晉春秋》、《魏氏春秋》以及《世語》、《魏末傳》所載是高貴鄉公曹髦見司馬昭跋扈專橫,專權禍國,心不能甘,“發甲兵于淩雲台,親讨司馬昭。
司馬昭令賈充拒之,時府兵尚不敢動,賈充即令成倅、成濟曰:‘公蓄養汝等,正為今日。
’成濟乃抽戈犯帝,刃出于背而崩。
”而陳壽“《魏志》但書高貴鄉公卒,年二十”,絕不見被弑之迹。
反載太後之命,言高貴鄉公之當誅,欲以庶人禮葬之。
并載昭奏,稱“公卒兵向臣,臣即敕将士不得傷害,騎督成倅弟成濟橫人兵陣,傷公,遂至殒命,臣辄收濟付廷尉,結正其罪。
”……這樣,趙翼感歎道:“本紀如此,又無列傳散見其事,此尤曲筆之甚者矣,然此猶曰身仕于晉,不敢不為晉諱也。
至曹魏則隔朝之事,何必亦為之諱。
” 趙翼的責難,尖銳深刻,例證還多,餘如曹操征陶謙時濫殺無辜,記曹魏對蜀之戰“專以諱敗誇勝為得體”,最後,趙翼認為陳壽不僅牽涉到當權統治者的本紀多回護,而列傳中也多所諱。
這樣的回護曲筆,不竟讓趙翼困惑不解:“豈壽以作史之法必應如是,回護耶?抑壽所據各國之原史本已諱而不書,遂仍其舊,而不複訂正耶?” 陳壽修史中的曲筆、回護的确存在,他顯然是處在曹魏、西晉政權交替過程中的一種避禍方式,對大權在握的統治者隐惡濫美,為統治者服務的傾向是存在的。
作為封建時代的史書,必然會對當權者有所回護,為尊者諱是無法超越的潛在規則。
就是趙翼所肯定的秉筆直書的南史、董狐也是經不起推敲的。
所謂“趙盾弑君”(《左傳·宣公二年》)也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結論。
他們立論的理由是趙盾“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計賊”,沒有盡到臣子的責任。
當然,趙翼也為陳壽的曲筆作了曆史考辯,指出:“蓋壽修書在晉時,故于魏、晉革易之處,不得不多所回護。
而魏之承漢,與晉之承魏,一也。
既欲為晉回護,不得不先為魏回護……,當然,也有可能是陳壽所參考的魏、晉資料原來就是這樣記載,陳壽未作訂正吧!他也不敢妄加篡改的。
設身處地,為陳所處的特定曆史環境作了客觀剖析,并認為處于改朝換代之際修史者顧忌更多的實際背景,是可以理解的。
毋庸置疑,修史貴真實,不虛美,不隐惡應是史家必須格守的準則,曲筆是不足為訓的。
應當看到,陳壽除了涉及魏晉易代的敏感問題與當權人物之外,其叙寫仍屬翔實可信的。
我們不必諱言陳壽的曲筆,也不能因此而懷疑《三國志》的信史價值。
錢大昕所說:“然吾所以重承祚者,又在乎叙事之可信。
蓋史臣載筆,事久則議論易公,世近見聞必确。
三國介漢晉之間,首尾相涉,垂及百年,兩史有違失者,往往賴此書正之……予性喜史學,馬班而外,即推此書,以為過于範(晔)、歐陽(修)。
”《三國志辯疑序》) “叙事可信”和“聞見也确”是大體符合實際的評價,惟其如此,陳壽《三國志》為前四史中較好的史籍,也是二十四史中的優秀之作。
王定璋,四川省文史研究館館員、客座教授 來源:《西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1期
《四庫金書總目提要·三國志》說過一些公道話:“以理而論,(陳)壽之謬萬萬無詞以勢而論,則鑿齒帝漢順而易,壽欲帝漢逆而難。
蓋鑿齒時晉已南渡,其事有類乎蜀,為偏安者争正統,此孚于當代之論者也壽則身為晉武之臣,而晉武承魏之統,僞魏是僞晉矣。
其能行于當代哉!此猶宋太祖篡立近于魏而北漢、南唐亦近于蜀,故北宋諸儒皆有避而不僞魏高宗以後,偏安江左近于蜀,而中原魏地全入于金,故南宋諸儒乃紛紛起而帝蜀。
此皆當論其世,未可以一格繩也。
”看來,從東晉習鑿齒以來掀起的正統之争,無不具有現實的目的和為當代政權服務的用心,知人論世,知世論史是至關要緊的,沒有永恒不變的正僞标的。
陳壽受後人批評的另一弊病是書中時有曲筆,多所回護。
劉知幾在《史通·直書篇》說“當宜、景開基之始,曹、馬構紛之際,或列營渭曲,見屈武侯,或發仗雲台,取傷成濟,陳壽、王隐鹹杜其口而無言。
”批評陳壽和王隐在修史時對當權人物曹操、司馬懿的醜事緘口無言,為之回護。
我們在《三國志·魏書》中确實沒有看到劉知幾所論的内容,對此,清人趙翼在《廿二史答記》卷六中“三國志多回護”寫到:《春秋》書天王狩于河陽,不言晉侯所召,而以為天子巡狩,既已開掩護之法,然此物為尊者諱也。
至于孩父之事,則大書以正之,如許止、趙盾之類,皆一字不肯假借,所以垂誠,義至嚴也。
自陳壽作《魏本紀》多所回護,凡兩朝革易之際,進爵封國,賜劍履,加九錫,以及禅位,有诏有策,竟成一定書法。
以後宋、齊、梁、陳諸書悉奉為成式,直以為作史之法固應如是。
然壽回護過甚之處,究有未安者。
趙翼在回顧自《春秋》以來即有回護現象的存在,認為陳壽在這方面做得不好。
于是趙翼列舉一些例證,如漢獻帝遜位之後,魏封其為山陽公,到他死時,才追谥為獻帝,陳壽隐去曹王篡漢封山陽公一節,在《魏紀》中隻稱漢獻帝。
同樣常道鄉公遜位,為陳留王,到死時才追谥為元帝,陳壽也為之諱隐掩飾。
司馬師廢齊王芳,《魏略》是這樣記載的:“(司馬)師遣郭一芝入宮,太後方與帝對弈,芝奏日:‘大将軍欲廢陛下。
’帝乃起去,太後不悅。
芝曰:‘大将軍意已定,太後但當順旨。
’太後曰:‘我欲見大将軍。
’芝曰:‘大将軍何可見邪。
’太後乃付以玺緩。
’是齊王之廢,全出于司馬師之主意,太後全然不知。
陳壽《魏紀》“反載太後之命,極言齊王無道不孝,以見其當廢,其誣齊王而黨司馬氏亦太甚關。
’如此等等。
最為嚴重的曲筆是高貴鄉公被弑之事,據《漢晉春秋》、《魏氏春秋》以及《世語》、《魏末傳》所載是高貴鄉公曹髦見司馬昭跋扈專橫,專權禍國,心不能甘,“發甲兵于淩雲台,親讨司馬昭。
司馬昭令賈充拒之,時府兵尚不敢動,賈充即令成倅、成濟曰:‘公蓄養汝等,正為今日。
’成濟乃抽戈犯帝,刃出于背而崩。
”而陳壽“《魏志》但書高貴鄉公卒,年二十”,絕不見被弑之迹。
反載太後之命,言高貴鄉公之當誅,欲以庶人禮葬之。
并載昭奏,稱“公卒兵向臣,臣即敕将士不得傷害,騎督成倅弟成濟橫人兵陣,傷公,遂至殒命,臣辄收濟付廷尉,結正其罪。
”……這樣,趙翼感歎道:“本紀如此,又無列傳散見其事,此尤曲筆之甚者矣,然此猶曰身仕于晉,不敢不為晉諱也。
至曹魏則隔朝之事,何必亦為之諱。
” 趙翼的責難,尖銳深刻,例證還多,餘如曹操征陶謙時濫殺無辜,記曹魏對蜀之戰“專以諱敗誇勝為得體”,最後,趙翼認為陳壽不僅牽涉到當權統治者的本紀多回護,而列傳中也多所諱。
這樣的回護曲筆,不竟讓趙翼困惑不解:“豈壽以作史之法必應如是,回護耶?抑壽所據各國之原史本已諱而不書,遂仍其舊,而不複訂正耶?” 陳壽修史中的曲筆、回護的确存在,他顯然是處在曹魏、西晉政權交替過程中的一種避禍方式,對大權在握的統治者隐惡濫美,為統治者服務的傾向是存在的。
作為封建時代的史書,必然會對當權者有所回護,為尊者諱是無法超越的潛在規則。
就是趙翼所肯定的秉筆直書的南史、董狐也是經不起推敲的。
所謂“趙盾弑君”(《左傳·宣公二年》)也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結論。
他們立論的理由是趙盾“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計賊”,沒有盡到臣子的責任。
當然,趙翼也為陳壽的曲筆作了曆史考辯,指出:“蓋壽修書在晉時,故于魏、晉革易之處,不得不多所回護。
而魏之承漢,與晉之承魏,一也。
既欲為晉回護,不得不先為魏回護……,當然,也有可能是陳壽所參考的魏、晉資料原來就是這樣記載,陳壽未作訂正吧!他也不敢妄加篡改的。
設身處地,為陳所處的特定曆史環境作了客觀剖析,并認為處于改朝換代之際修史者顧忌更多的實際背景,是可以理解的。
毋庸置疑,修史貴真實,不虛美,不隐惡應是史家必須格守的準則,曲筆是不足為訓的。
應當看到,陳壽除了涉及魏晉易代的敏感問題與當權人物之外,其叙寫仍屬翔實可信的。
我們不必諱言陳壽的曲筆,也不能因此而懷疑《三國志》的信史價值。
錢大昕所說:“然吾所以重承祚者,又在乎叙事之可信。
蓋史臣載筆,事久則議論易公,世近見聞必确。
三國介漢晉之間,首尾相涉,垂及百年,兩史有違失者,往往賴此書正之……予性喜史學,馬班而外,即推此書,以為過于範(晔)、歐陽(修)。
”《三國志辯疑序》) “叙事可信”和“聞見也确”是大體符合實際的評價,惟其如此,陳壽《三國志》為前四史中較好的史籍,也是二十四史中的優秀之作。
王定璋,四川省文史研究館館員、客座教授 來源:《西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