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 身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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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記》不但不失其"全",而且還要赢得主子的稱賞--讓它換步移形、奪胎換骨于不知不覺之間。

    辦法就是:物色适當人選,編造四十回假書,湊成"全本",而且也遵照《四庫全書》的"精神",将前八十回也偷偷加以"潤色"。

    (注:乾嘉人吳雲為花韻庵主人《紅樓夢傳奇》作序,說:"紅樓夢……當《四庫書》告成時,稍稍流布,率皆抄寫,無完帙;已而高蘭墅〔鹗〕偕陳〔程〕某足成之,間多點竄原文,不免續貂之诮。

    ……"此極重要,蓋《四庫全書》的修輯,大量偷改原文,正是此時風氣,本來就是一種文化陰謀。

    )這一大事的證據留在哪裡?試看:-- 清光緒三十三年開始出版的《小說林》,載有署名"蠻"的一篇《小說小話》,其中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 《石頭記》原書鈔行者終于林黛玉之死,後編因觸忌太多,未敢流布。

    曹雪芹者,織造某之子,本一失學纨袴,從都門購得前編,以重金延文士續成之,即今通行之《石頭記》是也。

    --無論書中前後優劣判然,即續成之意恉,亦表顯于書中,世俗不察,漫指此書為曹氏作,而作《後紅樓夢》者且橫加蛇足,尤可笑焉。

     清末的人士,對紅學上的許多事情(如我們已經考知的),并不清楚,他說的不夠準确的地方(如謂雪芹原本到黛玉之死為止,等等)是可以理解的,他對雪芹、高鹗二人原作、續作的關系也還在混亂不清,但這都不是我們此刻注意的所在,最關緊要的就是他明确記錄了他們清代人世代流傳的一個事實:《石頭記》的"後編"(即僞續四十回)是有人以重金延聘文士續成的--這續成的書,也已表白了續作意旨的這部"全書",就是一般在坊間流行那個百廿回本! 凡是讀了本書的讀者,誰也不會相信是曹雪芹"購"得了别人的"前編"而出一筆重金(他出得起呀!?)請人代作的。

    須知,"蠻"先生所說的這個經過,正是和珅出錢、請程、高等人僞造"全本"的這個毒計陰謀的内幕。

     天下的事,誠所謂"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像僞造《紅樓夢》全本的這種異事,畢竟在當時後世,都是無法全部隐諱,瞞過明眼人的。

     至此,乾隆指使和珅,找人作假弄鬼的真相,已然基本清楚了。

     所以,等到乾隆五十六年(1791),連作帶印,全功告成,而次年,程偉元、高鹗為再刊本《紅樓夢》作"引言"已經表出:-- 是書詞意新雅,久為名公钜卿賞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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