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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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二,明感應俱成。
分四。
(壬)初,重明同體心性。
二,明依想得見真佛。
三,生佛互論熏心。
四,結成感應不二。
今初。
問曰:若一切諸佛,唯由衆生自心所作者,即無有實佛出世。
答曰:不妨一切諸佛出世,而即是衆生自心所作。
何以故?謂由一切諸佛,一切衆生,同一淨心為體故。
然此淨心全體唯作一衆生,而即不妨全體複作一切凡聖。
如一衆生,是淨心全體所作,其餘一一凡聖,悉皆如是。
一時一體,不相妨礙。
是故若偏據一人以論心者,此人之體即能作一切凡聖,如“藏體一異”中釋此義也。
由此義故,一切諸佛,唯是我心所作,但由共相不共相識義故,雖是我心能作諸佛,而有見不見之理。
如“共相不共相識”中具明。
若明得現前見佛,亦是心作之理,即無此疑。
但恐不得意者,猶未了解,故複舉同一淨心義,以明感應道交,自他不二。
明乎此,則無疑不釋矣。
答中,“不妨諸佛出世,即是衆生心作”者,謂雖唯是心作不妨有出世之佛也。
蓋以一切凡聖,同一淨心為體。
故約一人言,雖此人心體,能作一切凡聖;而約淨心言,則全心體作一衆生者,即全心體複作一切凡聖。
此一一凡聖同于一時、同一心體、不相妨礙之義,如前“藏體一異”中廣釋。
總之,淨心既同,我心如是感,佛心即如是應,感應道交,即是以心印心。
故不妨諸佛出世,即複唯是心作。
譬如一室千鏡,光光相照,雖不妨一鏡光中,遍攝他鏡,然不可謂一鏡能攝他鏡者,便無一切鏡也。
然則遍法界中,一切凡聖,心心相印,雖不妨一人心内,能作諸佛,然何可謂一心能作一切佛者,便無出世之佛乎?此下複有疑詞。
疑雲:既不妨諸佛出世,即是衆生心作,何以衆生有見有不見?釋之雲:見不見之理,前釋“共相不共相”識中,亦已具明。
蓋雖是衆生心作,然必作而相應,則成共相識而能見。
若不相應,便成不共相識而不得見也。
此義下科更為詳釋。
(壬)二,明依想得見真佛。
以是義故,若能方便假想者,此想即熏真心。
與諸佛悲智之熏相應故,于真心中顯現諸佛,自得見之。
此所現之佛,以我假想見佛之業,與佛利他之業相應,熏心起故。
此佛即是我共相識也。
是共相識故,即是真實出世之佛,為我所見。
若無見佛之業與
分四。
(壬)初,重明同體心性。
二,明依想得見真佛。
三,生佛互論熏心。
四,結成感應不二。
今初。
問曰:若一切諸佛,唯由衆生自心所作者,即無有實佛出世。
答曰:不妨一切諸佛出世,而即是衆生自心所作。
何以故?謂由一切諸佛,一切衆生,同一淨心為體故。
然此淨心全體唯作一衆生,而即不妨全體複作一切凡聖。
如一衆生,是淨心全體所作,其餘一一凡聖,悉皆如是。
一時一體,不相妨礙。
是故若偏據一人以論心者,此人之體即能作一切凡聖,如“藏體一異”中釋此義也。
由此義故,一切諸佛,唯是我心所作,但由共相不共相識義故,雖是我心能作諸佛,而有見不見之理。
如“共相不共相識”中具明。
若明得現前見佛,亦是心作之理,即無此疑。
但恐不得意者,猶未了解,故複舉同一淨心義,以明感應道交,自他不二。
明乎此,則無疑不釋矣。
答中,“不妨諸佛出世,即是衆生心作”者,謂雖唯是心作不妨有出世之佛也。
蓋以一切凡聖,同一淨心為體。
故約一人言,雖此人心體,能作一切凡聖;而約淨心言,則全心體作一衆生者,即全心體複作一切凡聖。
此一一凡聖同于一時、同一心體、不相妨礙之義,如前“藏體一異”中廣釋。
總之,淨心既同,我心如是感,佛心即如是應,感應道交,即是以心印心。
故不妨諸佛出世,即複唯是心作。
譬如一室千鏡,光光相照,雖不妨一鏡光中,遍攝他鏡,然不可謂一鏡能攝他鏡者,便無一切鏡也。
然則遍法界中,一切凡聖,心心相印,雖不妨一人心内,能作諸佛,然何可謂一心能作一切佛者,便無出世之佛乎?此下複有疑詞。
疑雲:既不妨諸佛出世,即是衆生心作,何以衆生有見有不見?釋之雲:見不見之理,前釋“共相不共相”識中,亦已具明。
蓋雖是衆生心作,然必作而相應,則成共相識而能見。
若不相應,便成不共相識而不得見也。
此義下科更為詳釋。
(壬)二,明依想得見真佛。
以是義故,若能方便假想者,此想即熏真心。
與諸佛悲智之熏相應故,于真心中顯現諸佛,自得見之。
此所現之佛,以我假想見佛之業,與佛利他之業相應,熏心起故。
此佛即是我共相識也。
是共相識故,即是真實出世之佛,為我所見。
若無見佛之業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