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骃列傳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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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憤盈而不能已也。

    竊見足下體淳淑之姿,躬高明之量,意美志厲,有上賢之風。

    骃幸得充下館,序後陳,是以竭其拳拳,敢進一言。

     傳曰:「生而富者驕,生而貴者傲。

    」生富貴而能不驕傲者,未之有也。

    今寵祿初隆,百僚觀行,當堯、舜之盛世,處光華之顯時,豈可不庶幾夙夜,以永衆譽,弘申伯之美,緻周、邵之事乎?語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

    」昔馮野王以外戚居位,稱為賢臣;近陰衛尉克已複禮,終受多福。

    郯氏之宗,非不尊也;陽平之族,非不盛也。

    重侯累将,建天樞,執鬥柄。

    其所以獲譏于時,垂愆于後者,何也?蓋在滿而不挹,位有餘而仁不足也。

    漢興以後,迄于哀、平,外家二十,保族全身,四人而己。

    《書》曰:「鑒于有殷。

    」可不慎哉! 窦氏之興,肇自孝文。

    二君以淳淑守道,成名先日;安豐以佐命着德,顯自中興。

    内以忠誠自固,外以法度自守,卒享祚國,垂祉于今。

    夫謙德之光,《周易》所美;滿溢之位,道家所戒。

    故君子福大而愈懼,爵隆而益恭。

    遠察近覽,俯仰有則,銘諸幾杖,刻諸盤B647。

    矜矜業業,無殆無荒。

    如此,則百福是荷,慶流無窮矣。

     及憲為車騎将軍,辟骃為掾。

    憲府貴重,掾屬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唯骃以處士年少,擢在其間。

    憲擅權驕恣,骃數谏之,及出擊匈奴,道路愈多不法,骃為主簿,前後奏記數十,指切長短。

    憲不能容,稍疏之,因察骃高第,出為長岑長。

    骃自以遠去,不得意,遂不之官而歸。

    永元四年,卒于家。

    所着詩、賦、銘、頌、書、記、表、《七依》、《婚禮結言》、《達旨》、《酒警》合二十一篇。

    中子瑗。

     瑗字子玉,早孤,銳志好學,盡能傳其父業。

    年十八,至京師,從侍中賈逵質正大義,逵善待之,瑗因留遊學,遂明天官、曆數、《京房易傳》、六日七分。

    諸儒宗之。

    與扶風馬融、南陽張衡特相友好。

    初,瑗兄章為州人所殺,瑗手刃報仇,因亡命。

    會赦,歸家。

    家貧,兄弟同居數十年,鄉邑化之。

     年四十餘,始為郡吏。

    以事系東郡發幹獄。

    獄掾善為《禮》,瑗間考訊時,辄問以《禮》說。

    其專心好學,雖颠沛必于是。

    後事釋歸家,為度遼将軍鄧遵所辟。

    居無何,遵被誅,瑗免歸。

     瑚複辟車騎将軍閻顯府。

    時閻太後稱制,顯入參政事。

    先是,安帝廢太子為濟陰王,而以北鄉侯為嗣。

    瑗以侯立不以正,知顯将敗,欲說蓬廢立,而顯日沉醉,不能得見。

    乃謂長史陳禅曰:「中常侍江京、陳達等,得以嬖寵惑蠱先帝,遂使廢黜正統,扶立疏孽。

    少帝即位,發病廟中,周勃之征,于斯複見。

    今欲與長史君共求見,說将軍白太後,收京等,廢少帝,引立濟陰王,必上當天心,下合人望。

    伊、霍之功,不下席而立炁則将軍兄弟傳祚于無窮。

    若拒違天意,久曠神器,則将以無罪并辜元惡。

    此所謂禍福之會,分功之時。

    」禅猶豫未敢從。

    會北鄉侯薨,孫程立濟陰王,是為順帝。

    閻顯兄弟悉伏誅,瑗坐被斥。

    門生蘇祇具知瑗謀,欲上書言狀,瑗聞而遽止之。

    時陳禅為司隸校尉,召瑗謂曰:「第聽祇上書,禅請為之證。

    」瑗曰:「此譬猶兒妾屏語耳,願使君勿複出口。

    」遂辭歸,不複應州郡命。

     久之,大将軍梁商初開莫府,複首辟瑗。

    自以再為貴戚吏,不遇被斥,遂以戚固辭。

    歲中舉茂才,遷汲令。

    在事數言便宜,為人開稻田數百頃。

    視事七年,百姓歌之。

     漢安初,大司農胡廣、少府窦章共薦瑗宿德大儒,從政有迹,不宜久在下位,由此遷濟北相。

    時,李固為太山太守,美瑗文雅,奉書禮緻殷勤。

    歲餘,光祿大夫杜喬為八使,徇行郡國,以臧罪奏瑗,征詣廷尉。

    瑗上書自訟,得理出。

    會病卒,年六十六。

    臨終,顧命子寔曰:「夫人禀天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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