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尾·飛鳥各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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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的,家業凋零;富貴的,金銀散盡;有恩的,死裡逃生;無情的,分明報應。

    欠命的,命已還;欠淚的,淚已盡。

    冤冤相報自非輕,分離聚合皆前定。

    欲知命短問前生,老來富貴也真僥幸。

    看破的,遁入空門;癡迷的,枉送了性命。

    ——好一似食盡鳥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幹淨! [注釋] 1.上面列舉種種現象,并不是每句專詠一人。

    過去,俞平伯先生以為它“不是泛指”,“恰恰十二句分配十二钗”,“這是‘百衲天衣’”,并依原文次序列其名為:湘雲、寶钗、巧姐、妙玉、迎春、黛玉、可卿、探春、元春、李纨、惜春、鳳姐。

    但是,後來俞先生自己也覺得未必妥當(參見《紅樓夢研究·八十回後的紅樓夢》)。

     [鑒賞]這首曲子是《紅樓夢》十二曲的總結,它概括地寫出了封建社會末期以賈府為代表的貴族家庭中發生的急劇變化,從中表現出整個封建制度和封建階級正在加速走向滅亡的曆史趨勢。

    這首曲子既是十二钗曲的收尾,它在表現賈府“樹倒猢狲散”的情景時,當然是以寫十二钗的結局為主的。

    但是,它的目的畢竟不是把前面曲子中都已具體寫過的各人命運再重複一遍,作者也并未故意求巧,使每句曲文恰好分結一钗。

    把一氣呵成的曲文割裂開來,按人分派,這隻會削足适履,損傷原意。

    證之以事實,“按人分派”之說又不免牽強附會。

    說“欠淚的”是黛玉,“看破的”是惜春,“老來富貴”是李纨,這當然不錯;說“為官的,家業凋零”是湘雲,“富貴的,金銀散盡”是寶钗,就難令人信服。

    《護官符》中賈、史、王、薛,哪一家不是“為官的”、“富貴的”?他們後來“一損俱損”,哪一家不是“家業凋零”、“金銀散盡”?脂批說這兩句“先總甯榮”(四大家族的代表),這就确切得多。

    再比如把“欲知命短問前生”分派給元春,把“欠命的,命已還”分派給迎春,也說不出多大理由,因為十二钗中命短的不隻是元春,她的前生我們也不知道,而小說中隻說賈家欠孫家的錢,沒有說迎春欠孫紹祖的命,怎麼要她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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