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的長江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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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限江自保”,處于防禦狀态。

    此種形勢,誠如諸葛亮所議:“今議者鹹以為權利在鼎足,不能并力,且志望已滿,無上岸之情,推此,皆似是而非也何者?其智力不牟,故限江自保,權之不能越江,猶魏之不能渡漢,非力有餘,而利不取也”(《資治通鑒》卷七十一魏太和三年條)。

    在這種“限江自保”國策指引下,孫權一方面主動迅速修複孫劉聯盟(《三國志》卷四十七《孫權傳》載:“(黃武元年)自正月至閏月,(陸遜)大破之(劉備)”,閏月,指當年閏六月;又“(黃武元年)十二月,權使太中大夫鄭泉聘劉備于白帝,始複通也”)。

    ;另一方面,加緊對長江的軍事布防,構築一條貫穿全境的長江防線,吳之戒備,全賴“自西陵以至江都,五千七百裡(長江)”(《三國志》卷四十八《孫皓傳》注引幹寶《晉紀》)。

     二、“凡邊要之地皆置督” 孫吳“限江自保”,将其主要兵力布置在長江沿線各險要之地。

    “吳保江南,凡邊要之地皆置督”(《資治通鑒》卷七十一魏太和三年條)。

    在長江防線上各重要據點廣泛設置軍鎮督,個别地方也設軍鎮都督。

    孫吳最早設置的當是濡須督。

    《三國志》卷五十五《蔣欽傳》載:“(蔣欽)從征合肥,魏将張遼襲權于合肥,欽力戰有功,遷蕩寇将軍,領濡須督”。

    這是關于孫吳軍鎮都督的最早記載。

     據此可知,蔣欽領濡須督當在逍遙津之戰之後,即在建安二十年(215)以後。

    随後孫吳又建立了一系列的軍鎮督,到孫吳建國後遂成定制。

    據洪怡孫所撰《三國職官表》,孫吳先後設置了二十幾個軍鎮督,其中大多數位于長江沿岸。

    雖然孫吳長江防線各軍鎮都督分區布防,分兵駐守,但是彼此之間并不是孤立的。

    整條防線并非是被各軍鎮都督轄區分割,而是一個有機的整體。

    根據戰争形勢需要,軍鎮都督有時可以單獨采取行動,有時也可幾個軍鎮督分别行動,彼此互相策應。

    如:“(黃武元年)秋九月,魏乃命曹休、張遼、臧霸出洞口,曹仁出濡須,曹真、夏侯尚、張郃、徐晃圍南郡。

    權遺範等督五軍,以舟師拒休等,諸葛瑾、潘璋、楊粲救南郡,朱桓以濡須督拒仁”(《三國志》卷四十七《孫權傳》)。

    有時又任命一重要将領為大都督,統一布置,調動各軍鎮督協同行動。

    陸遜曾多次擔任這種大都督,可見對整個長江防務之重視。

     三、“險要必争之地,不過數四” 孫吳在幾千裡長江防線上廣設軍鎮督,但是“疆界雖遠,而其險要必争之地,不過數四,猶人雖有八尺之軀,靡不受患,其護風寒亦數處耳”(《三國志》卷四十八《孫皓傳》注引幹寶《晉紀》)。

    孫吳根據“限江自保”國策及對長江防線軍事地理的分析,選擇了長江沿線中具有全局性意義的戰略重地重點布防。

    這種具有全局性意義的戰略重地,主要有西陵、蒲圻、武昌、皖口、牛渚、濡須、建業等,而尤以西陵、濡須、武昌、建業四地為重。

     對于整條防線而言,最令孫吳統治集團擔擾的莫過于敵軍突破其上遊防線,揮師順江東下,水陸俱進。

    這樣則“長江之險已與我共之已”(《資治通鑒》卷六十五建安十三年條),長江天塹效用頓失,整條防線完全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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