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大乘止觀述記科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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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如來藏以辨真如
醜初,明空義
寅初,正明空
寅二,問答遣疑
卯初,遣衆生現有疑
卯二,遣何因迷妄疑
卯三,遣無明有體疑
卯四,遣能熏為體疑
卯五,遣因果一異疑
醜二,明不空義
寅初,總立諸科
寅二,随科各釋
卯初,明具染淨法
辰初,明淨法
巳初,明具足無漏性功德法
巳二,明具足出障淨法
午初,明果性惟心所具
午二,明能熏亦唯心所具
辰二,明染法
巳初,立科
巳二,各釋
午初,明具染性
未初,正明
未二,釋疑
申初,釋性不可轉疑
申二,釋兩性相違疑
申三,釋兩業起滅疑
申四,釋性不相除疑
申五,釋互論相違疑
申六,釋本末同滅疑
申七,釋相違不熏疑
午二,明具足染事
卯二,明藏體一異
辰初,立科
辰二,詳釋
巳初,明圓融無礙法界法門
午初,直明法界體一
午二,具明染淨性事
未初,标章
未二,釋示
申初,釋性染性淨俱時具有
申二,釋事染事淨有二差别
酉初,明一時俱具
酉二,明始終方具
午三,正明無礙圓融
未初,法說
申初,明無差而差之理
申二,明全理成事
申三,明全事攝理
申四,明全事攝事
申五,結成差即無差
未二,喻說
申初,喻無差而差之理
申二,喻全理成事
申三,喻全事攝理
申四,喻全事攝事
申五,結顯差即無差
未三,引證
申初,引雜華
申二,引起信
申三,引契經
巳二,明因果法身名别之義
午初,正明
未初,标章
未二,解釋
申初,釋約事
申二,釋約性
午二,釋疑
未初,釋習性疑
未二,釋有性疑
未三,釋立名疑
巳三,明真體在障出障之理
午初,正明
未初,明體性本融
未二,明約用差别
未三,明用不違體
午二,釋疑
巳四,明事用相攝之相
午初,以理曲明
未初,正明相攝
申初,相攝
申二,相